存在先于本质,这句话告诉我们,我们拥有对自我的选择权,如果你对这句话都无动于衷,我不知道你还能哪句话动容。
——坤鹏论
一、萨特发扬了前人的思想
坤鹏论曾多次强调过,人类的思想、科技基本都是拾阶而上的,每一个台阶都是由前人铺就的。
几乎每一个伟大的思想,都是长期积累而来,而不是靠孤立的英雄行为,也不是某个人的灵光乍现。
萨特的哲学思想和《存在与虚无》也不例外。
其中绝大部分内容并非萨特独创,而是来源于克尔凯郭尔、胡塞尔和海德格尔。
首先,克尔凯郭尔提出:人的存在是悲剧性的、孤独的,每一个体都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而不能由别的个体越俎代庖。
接着,胡塞尔认为我们所说的世界,只不过是由这些现象组成,人的存在不过是“表示这种存在的一系列活动”,这就又进了一大步。
而萨特绝对是胡塞尔的忠实追随者。
他在小说《恶心》中列举了许多例证,以胡塞尔的方式审视世界本来的样子。
再后来,海德格尔持一种更为深刻的悲观主义:人只靠拼凑虚无就能产生创造自己命运的灵感。
萨特师承前辈,但又远远地超出了他们的格局。
比如:在对于意识结构、其他人等的分析上他就超过了胡塞尔的现象学。
正是在这三位前辈对于个人存在的理解的基础上,他推导出了后面要讲的“存在先于本质”的著名公式,它甚至是整个存在主义的第一公式。
《存在与虚无》的最大贡献并不在于发明了什么,而是萨特对自克尔凯郭尔以来的哲学家关于存在的思考作了系统地整理。
并且赋予存在主义更充实的理性成分和更强烈的当代意识,从而使之发展成为一种新的、独立的哲学体系。
二、他喜欢融哲学于小说或戏剧中
另外,就像坤鹏论在《萨特——用生命写作,我写作故我存在!》讲到的,《存在与虚无》这本哲学著作非常晦涩难懂,读过并读完的人很少。
一般人接受萨特的存在主义思想,并不是通过他的哲学著作中那些抽象的论述,而是通过他的戏剧或小说中的人物以及人物之间的关系来体现。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其哲学思想为小说和戏剧增加了关键的分量。
在萨特的一生中,哲学与文学写作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萨特认为:“一个作家必须是一个哲学家,自从我认识到哲学是什么,哲学就成了对作家的根本要求。”
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他只是把哲学视为为文学创作服务的工具和方法。
而且,每当在哲学思考中有重要发现时,他更乐于先用一本小说或戏剧来表达。
三、存在先于本质
萨特的观点最早被广为人知还是因为他在1946年发表的简短演讲《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他后来否定了这篇演讲,并以多少有些不同的方式来界定存在主义。
但是,就是在这篇演讲中,他提出了自己对存在主义基本原则的经典表述——存在先于本质。
也就是说,存在主义的表现就是存在先于本质。
萨特认为,我们不能用描述人造物那样的方式来解释人的本性。
人造物,是本质先于存在的。
比如:一把刀,它是由某人制造的,这个制造者对这把刀会先有一个构想,包括拿这把刀干什么,怎样造出这把刀。
所以,在刀制造出来之前,其实刀的制造者已经将它作为有一定目的和一定的制造过程的产品来构想了。
如果我们所说的刀的“本质”是指造刀的程序和目的。
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刀的本质先于存在。
本质,就是此物之所以是此物的必要条件。
剪刀的本质是剪裁工具,如果离开这个条件,剪刀就没有存在理由。
自柏拉图以来,西方哲学界,不管是有神论,还是无神论,都认为,人拥有一种人的本性,每个人都是普遍的人性观念的一个具体例子。
不管是身处原始部落的人,还是在发达都市的人,他们都具有相同的根本性质。
也就是说,所有人类都具有相同的本质,我们的本质先于我们的个别具体的或历史的存在。
坤鹏论以有神论的角度为例说明一下。
如果我们信仰有神论,那么当我们考虑人的本质时,就会将自己描述为由一个制造者或一个创造者——或者说上帝——造出来的东西。
当上帝创造时,他完全明白自己在创造什么。
由于这个缘故,人的概念在上帝的脑子里就和剪刀的概念在工匠的脑子里相似:上帝按照一定程序和一种概念造人,完全像工匠按照定义和公式制造剪刀一样。
也就是说,在上帝心目中,人的本性的观念就好像一位匠人心目中的剪刀的观念。
照这种观点看,每个个人都是一定的观念的实现,它存在于上帝的理解中。
而无神论呢?
18世纪的无神论哲学里,尽管没有了上帝,但是,本质先于存在的思想一样根深蒂固。
在狄德罗的著作里,在伏尔泰的著作里,甚至在康德的著作里,人具有一种人性,这种人性,就是人的概念,是人身上都有的,它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是这个普遍概念——人的概念——的特殊例子。
在康德的哲学里,这种普遍性被推向极端,以至于森林中的野人,处于原始状态的人和资产阶级全都包括在同一定义里,并且具有同样的基本特征。
萨特通过严格理解的无神论将这一切扭转了过来,所以,他给自己定义为无神论存在主义。
此派宣称如果上帝并不存在,那么至少总有一个东西先于其本质就已经存在了,先要有这个东西的存在,然后才能用什么概念来说明它。
这个东西就是人,或者按海德格尔的说法是——人的实在。
对于人来说,存在先于本质。
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是什么呢?
在《海德格尔——在世界之中存在(下)》中坤鹏论讲过海德格尔提出的所有人共通的状态——被抛状态。
也就是当人有了自我意识时,就已经被抛入到了这个世界之中,人不得不存在,对于存在而言,人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利,无法自行决定开始存在。
受海德格尔的影响,萨特认为,人类意识到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了,是突然存在,人类因意识到自我而存在(实存)。
萨特认为,对于人类来说,不应该用存在,而是用实存来表现。
也就是说,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
“我们首先只是存在,然后我们也不过是成为我们自己把自己造就成的东西。”
因为没有上帝提供一个人的概念,那么人就是人,也没有被“给定”的人的本性,因为没有上帝来构想这种本性了。
人的本性不能被预先规定,因为它不能被预先完全构想出来,人本身仅仅是存在着,只是后来我们才成了我们本质的自我。
所以,萨特既否定了上帝造人的神话,也否定了先天的性善论和性恶论。
在他看来,先是有人,然后通过人的自由选择的行动,人才成为他那样的好人或者恶人。
英雄或懦夫都是不天生的,而是通过人的主动选择使他成为英雄或懦夫。
那么,即使你现在是懦夫也没有关系,你依然可以随时选择成为英雄。
这就是存在先于本质的基本观点,它是萨特存在主义的第一原则。
也许我们对它的第一反应是:我们可以把自我造就成我们希望的任何样子?这是不是有点太主观性了!
其实,萨特这里的主要观点是,一个人具有比一块石头或一张桌子更高的尊严,而给我以尊严的是我拥有主体性的生活,这意味着我是某种让自己走向未来的东西,并且我意识到我正在这样做。
用萨特的话说,“你就是你的生活”,“你的生活无非就是你的行动的总和”。
将存在置于人的本质之前的最重要的结果——不仅是我们创造了我们自己,还使对存在的责任毫不含糊地落在了每个个人的身上。
一块石头不可能负责,而如果一个人的本性已经被给定不变的话,我们也就不能对我们存在负责。
但是,存在先于本质说明,一切都是我们的选择,是自我设计的结果,我们就该负一切责任。
这被萨特称为“人类被处以自由之刑”,坤鹏论明天专门细讲。
总的来说,存在先于本质,这句话告诉我们,我们拥有对自我的选择权,如果你对这句话都无动于衷,我不知道你还能哪句话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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