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到处都缺乏洞察力,到处弥漫着自以为是,人总是津津乐道于自己的“光荣”事迹,因此,没有多少人抵挡住奉承。
——坤鹏论
在《火,是万物的货币》、《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是什么?》之后,坤鹏论先来总结一下赫拉克利特的火与逻各斯的几个要点:
1.“一”这位唯一的神,他的一体两面是火和逻各斯,其中的火被赫拉克利特称为灵魂。
2.火与逻各斯是客观的、永恒的,是多中之“一”,变中的不变。
3.逻各斯相当于“一”(神)的思想,火相当于“一”(神)的实在形态。
4.逻各斯是尺度,是贯穿宇宙的实体的韵律,正是它让宇宙永恒地处于和谐之中。
5.“逻各斯是驾驭一切的思想”,是“灵魂所固有的”,万事万物皆分有火,所以皆有“一”(神)的灵魂,万事万物皆分有逻各斯,所以皆分有“一”(神)的思想——“逻各斯是人人所共有的”。
6.正因为每个人都分有逻各斯,所以,每个人都有探究自己的能力,也有逻各斯(思想)的能力,就此而论,逻各斯又可被理解为理性、思想,它既是驾驭一切的客观理性,又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支配人的思维的主观理性。(请注意:客观理性与主观理性,请细品之。)
一、人的灵魂
如果我们把火理解为万物的灵魂,逻各斯是支配万物的世界理性。
人也不例外的,人的灵魂是火的一部分,同样也是逻各斯的一部分。
赫拉克利特指出,我们死后,我们的灵魂也将复归于逻各斯,就如同“一束火光在黑夜中消失一般”。
正如思想是人最重要的属性,逻各斯也是火最重要的属性,那么它也应该是人的主要活动。
在这里,逻各斯比较适合理解为智慧。
赫拉克利特认为,所有人心火的大小程度,也是他们拥有智慧的强弱程度。
从逻辑上讲,这种对我们的理性本性的解释意味着,我们所有思想都是神的思想,因为在“一”和多之间、神和人之间存在着统一。
那么,我们所有人必定都拥有相同的知识,因为我们与神有着类似的关系。
甚至连石头也部分地拥有神的理性,唯有如此,它才能毫无例外地遵循重力规律。
但现实是,人类从来都是意见不一的,各行其是的。
对此,赫拉克利特首先承认这种不一致的事实。
接着,他解释道:“人们在清醒时共同拥有一个有序的宇宙,但是在睡梦中,他们就返回到各自的世界中去了。”
对于他而言,“睡眠”必定意味着无思想甚至无知。
可是,如果人们的灵魂是神的一部分,他们是如何可能处于无知状态呢?他并没有作出解释。
赫拉克利特认为,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候如同处于睡眠之中,哲学家的任务就是唤醒他们。
现在看来,这个思想对之后的西方思想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个思想就是,对于所有有思想的人来说,存在着一个可以达到的共同的宇宙,所有人都分享了神的普遍理性或普遍规律。
那么,所有人都可以寻找到神的普遍理性或普遍规律,或者说,它本就在自身之中,在灵魂之内,需要做的就是找回。
这催生了柏拉图的理型世界观念。
而所有人既然都分有了“一”,分有了神的理性,所有人就都是平等的世界公民,这便是斯多葛学派的世界主义思想。
同时,斯多葛学派的泛神论也主要源于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
二、以逻各斯为基础的伦理思想
赫拉克利特继而又得出了他以逻各斯为基础的伦理思想。
他认为,既然世界的运行是由逻各斯支配的,那它就是超越所有城邦之法的,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共同之物”。
“人类的法,均由唯一的神的法所喂养。”
赫拉克利特指出,人的使命就是,认识这个普遍的法则规律,而且服从它。
那么,蔑视逻各斯的傲慢,是最大的不道德。
后来,斯多葛学派继承了赫拉克利特的伦理观念。
这个理念为自然法的经典理论的形成提供了基础。
自然法从赫拉克利特传到斯多葛学派,再传到中世纪的神学家们那里,最终推动了美国革命。
直到今天,自然法也是法学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逻各斯是赫拉克利特哲学中的重要概念,自从他第一次提出逻各斯,并赋予它必然性和理性的含义后,这一概念或思想一直为西方众多哲学派别所沿用,尽管各派哲学对它的理解不尽相同。
在一定意义上讲,逻各斯是西方传统哲学的核心范畴,是西方哲学中的理性主义传统永不枯竭、至高无上的理论源泉。
三、认识论
在认定逻各斯是世界普遍的理性规则/规律/法则后,赫拉克利特认为,人的感觉确信是没有真理的。
“思想是一种神圣的疾病,视觉总是欺骗人们。”
“我们在清醒时所看见的是死的东西,在睡眠中却是一个梦。”
因为,只要是我们看见的东西,其实都只是事物变化过程中,一个对立相持的暂时状态,而一切存在都是时刻流变的,我们确信的存在当其存在时是不存在的。
赫拉克利特批判感性知觉说:“人的眼和耳是最坏的证人,如果它们有着粗野的灵魂的话。逻各斯是真理的裁判者,但不是任意武断的,而是唯一神圣的、普遍的裁判者。”
但是,凡人们,“他们朝着神像祈祷,如同一个人和一座房屋说话那样,他们并没有认识到神与英雄的真正本质与真实存在。”
简言之,人世间到处都缺乏洞察力,缺乏逻各斯。
“(逻各斯)虽然是大家共有的,但是许多人(却自以为是地)生活着,好像他们有自己的见解似的。”
“他们即便听到了逻各斯,也不理解它,就像聋子似的,常言道,在场如不在,正是他们的写照。”
当然,这里面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逻各斯非常不容易认识,因为“自然喜欢掩盖自己”。
赫拉克利特所说的自然是典型的泛神论叫法,自然就是神,就是“一”。
在这句话中,自然更加专指“一”之一体两面中的逻各斯,它是抽象的,是感官感知不到的,它是隐藏在可感知事物背后,支配事物流变的世界普遍的理性规则/规律/法则。
因此,赫拉克利特认为,光凭借感官知觉是不能够认识逻各斯的,看到听到也不理解,能够认识逻各斯的,只有依靠自己分得的那一份逻各斯,也就是支配思维的主观理性。
“我们依照对逻各斯的分享而作一切事,想一切事,所以我们必须仅只遵从逻各斯……逻各斯不是别的,只是对于宇宙的安排(结构)的方式,转折、变化之阐明。所以,只要我们分享关于它的知识,我们就是在真理中;但是,只要我们有着特殊的东西(个人特有东西)——我们就是在错误中。”
黑格尔写到这句话时,他情不自禁地感叹道:“多么伟大而重要的字句啊!人们不能比这更为真实、更为朴素地来表现真理了。意识只有作为普遍性的意识才是真理的意识;但是,个别性的意识和个别的行为,一种在内容或形式方面特别异样的创新,是非真理的,是坏的。因此错误只在于思想个别化——罪恶与错误是由于与普遍分离。人们通常认为,当他们思想某物时,则人们所想的必须是特殊的东西,这是一种错觉。”
由此,赫拉克利特认为,所谓的知,就是通过万物驾驭万物的智慧,“并非听从我,而是听从和理解逻各斯,并赞同万物即‘一’,那就是知。”逻各斯是思想的本质,亦即世界的本质。
继而他又说出了那句著名的话:“广博的知识并不能教导人的心灵,否则它就已经教导赫西俄德、色诺芬尼和毕达哥拉斯了。”
他的意思是,真正的智慧不是掌握了多么丰富的世间知识,真正的“智慧就是去认识和了解那分布在万物之中并且统治着万物的事物。”
赫拉克利特认为,具体事物是可感的,但是,事物的内在本性却是不可感的,只能靠思想、理性去认识。
因为“思想是最大的优点;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并且按自然行事,听自然的话”。
简而言之,智慧,就是认识统治万有的逻各斯;智慧,就是认清、理解、听从本质;智慧,就是通过分得的逻各斯(理性)找到“一”(神)的逻各斯。
斯宾诺莎继承了相同的真理观,提出:“在永恒的形式下观看事物。”
黑格尔对感觉的论述非常经典,坤鹏论引用过来与大家一起品思:
“感觉是这种方式,即某物仅为我而存在,我有某物在我——作为主体——之中;感觉无论被说成如何高尚,但实际上它对于我——作为主体——乃是我所感觉到的,而不是离我独立的对象。”
不过,赫拉克利特与巴门尼德不同的是,他虽然批判感官,主张感知中没有真理,只有理性(分得的逻各斯)才能把握逻各斯,但是,他并不像后者那样完全排斥感官,否认感性在认识中的作用。
前面讲过,他认为“自然喜欢掩盖自己”,自然掩盖在什么之中呢?
就在现实之中!
那么,我们也可以理解为,现实是以时隐时现的方式表现自己的本质的,一方面显示自然自身,同时又将它掩盖起来,体现出来的就是矛盾、对立。
这便到了赫拉克利特整个学说的起点——对立统一。
对立是万物皆变的动力,对立不是结果,对立是过程,对立是联系,对立是相互转换,对立是永恒的循环,周而复始,无限循环。
在对立的基础上,赫拉克利特进一步发现,对立背后还有主宰它们的统一体。
这些说明,通过现实中也能寻到逻各斯,关键是要使用分得的逻各斯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所以,他认定在知识中感性认知识仍然是必要的,合理的与真实的东西既从对象性中,也从感性中,从个别中,从确定和存在着东西中经由理性思维回归(到普遍性)。
所以,他说:“凡是能够看到、听到、学到的东西,都是我喜爱的”、“爱智慧的人必须熟悉很多东西”。
有人将他的意思解读为:认识逻各斯的过程是艰难的,不能排斥任何认识它的机会,虽然就像寻找金子的人一样,只有在挖掘了许多土之后,才能找到一点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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