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总会觉得有些事不管怎么说都有道理?这是因为除了死亡外皆有概率,有着多种可能性,而且经过人类不断地实践,它们大多曾有过实现,能找到真实的例子加以佐证,有理有据之下怎么说都会有道理。
——坤鹏论
坤鹏论认为,对于《斐德罗篇》的修辞部分非常值得学习,特别是现在。
本来,信息革命让信息更易获得,很多事情只要稍稍花些时间就能搞个水落石出。
但是,事实却是绝大多数人越来越懒于思考,越来越享受躺在那里被动地接受信息投喂。
正如麦克卢汉所说,技术是人类器官的延伸,但是,凡是被延伸的器官,同时也会被截除、瘫痪,渐渐废柴。
就像轮子延伸了我们的腿脚,结果我们的腿脚却渐失了走路的功能。
而从电子时代开始到今天的互联网时代,都是人类中枢神经系统的延伸。
中枢神经系统的延伸,意味着对人类存在最重要的意识的入侵和剥夺,人类个体越来越不需要独立思考。
不得不遗憾地承认,这是人类的无奈宿命,从群体、社会形成的时候就决定了——社会整体越来越发达,社会个体越来越不幸福,甚至是越来越愚蠢,否则如何心甘情愿疲于奔命地为社会献祭自己呢!
这不禁让坤鹏论想起乔布斯最喜欢的那一句话——Stay hungry, Stay foolish,保持饥饿,保持愚蠢(无知),才会去主动狩猎,主动求知,而不是坐等投喂。
一、高尔吉亚的反驳
在《读<斐德罗篇> 从修辞到爱再到灵魂(十六)》中,坤鹏论分享了苏格拉底向当时流行的修辞术开的第一炮——不以真理为基础,根本就谈不上是技艺。
这也是哲学与修辞学之争的关键,它背后的核心点是:到底有没有绝对真理?
高尔吉亚用三个命题的逻辑推论证明巴门尼德“存在论”的荒谬:
命题一:世上无物存在
命题二:即使有物存在,人也无法认识
命题三:即使认识,也无法表达
大家可以看:《高尔吉亚如何反证巴门尼德?(上)》、《高尔吉亚如何反证巴门尼德?(中)》、《高尔吉亚如何反证巴门尼德?(下)》详细了解高尔吉亚的论证过程。
高尔吉亚正是通过对存在本身的否定,推论到没有存在就没有真理,最后直指:爱智慧,寻找真理的哲学是没有用处的。
同时,既然世间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真理,那么说服别人,让他们相信自己所说的就成为了可能,也就是说,对错全凭嘴,运用修辞学完全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没有绝对真理,也就是没有绝对的对错,那么,就不用操心使用修辞术的目的是好还是坏了。
另外,怀疑论的著名代表人物赛克斯都·恩披里克也对真理提出过质疑。
他认为,毋庸置疑,真理是需要有标准判定的,而且大家都说有标准能判断真理,但是它在哪里什么样谁说了算?
就算真有这样的标准,如果标准没经过检验,如何能用它来进行判断呢!
假设标准已经经过验证,它又是用什么标准验证的呢!
所以,赛克斯都·恩披里克的结论是:无法找到足够的标准来验证真理。
二、从语词开始 有分类更要有定义
在批判完当时流行的修辞术观念,并指出那种修辞术不是技艺而是个笑话后,苏格拉底提出活学活用——看看吕西亚斯和他的两篇文章中有没有体现或缺乏这种技艺的例子(这里的技艺指的是,明知道事物真相,却颠倒是非,让听众误入歧途,看不到真理的技艺)。
而且“巧得很,以这两篇文章为例,我们可以证明一个知道真理的人能够用修辞术与听众开玩笑,误导他们”,使他们看不见真理。
苏格拉底所说的两篇文章是他自己的,并不包括吕西亚斯的,因为后者并不知道真理。
苏格拉底让斐德罗再次念了吕西亚斯文章:
“你已经知道了我的情况。我跟你说过,这件事应当发生,而且对双方都有利。现在我宣布,我对你的要求不应当仅仅由于我对你没有爱情而遭到拒绝。首先,有爱情的人一旦追求的对象到手,就会反悔以前付出的恩惠……”
基本上刚念了个开头,苏格拉底就叫了停,指出这篇文章的第一个问题——没有定义。
因为,“我们对有些用语的看法是一致的,对有些用语的看法有分歧”。
比如:“有人说‘铁’和‘银’,我们心里马上都会想到相同的物体”。
“但是,‘正义’和‘善’这些词怎么样?我们的看法就大相径庭了,不仅争论不休,互相冲突,甚至还会自相矛盾。”
这说明,有些情况下我们的看法一致,是莫衷一是的,是确定的;另外一些情况下我们的看法不一致,是有争议的。
那么,在这两类情况下,哪一类情况更容易使被误导?
同时,哪一类情况下修辞术能发挥更大的效能?
显然是在我们没有把握、动摇不定的情况下,正因为如此才造成我们的看法不一致,修辞术才能趁虚而入,因为人类的天性就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喜好因果的,所以,必须要有明确的看法和原因才会心安。
那么,如果一个人要是研究修辞术,第一要做的就是对语词进行系统地划分,“把握区分两类不同语词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知道民众对哪些语词的看法动摇不定,对哪些语词的看法是确定的”。
其次,他还要“碰到某个具体语词,必须明白它是什么意思,要能敏锐地察觉他提出来加以讨论的事物(语词)属于两类情况中的哪一类”——是看法一致的、确定的;还是看法不一致,有争议的。
在得到斐德罗对以上观点认可后,苏格拉底便问道:“爱这个术语属于哪一类?该把它归为确定的那一类,还是不确定或有争议的那一类呢?”
斐德罗回答,“这个词肯定有争议”,你看你刚才一会说爱情对有爱情的人和被爱者双方都有害,一会又把它说成是最大的幸福呢!
而苏格拉底的第一篇文章一开头就给出了爱情的定义,并根据这个定义去安排全文的意思,一直达到一个合式的结论。
吕西亚斯的文章呢?
首先,其开头并没有让人们对爱情得到一个明确的概念,甚至说,“他不是从开头处而从结尾处仰躺着往回游”,“朝着头的方向倒退,在结尾的地方开头,他的开场白就好像在结尾处会对他喜爱的少年说的话”。
雅典人常常用不懂游泳来也比喻不懂读写。
斐德罗表示,“你说得对,他的开场白确实应当放到结尾的地方说。”
大家也可以翻回吕西亚斯的文章看一看,是不是像苏格拉底说的那样。
其次,正因为没有定义的提纲挈领,所以文章的其他部分,也就“像随意拼凑在一起的”,杂乱无章,“这位作家好像不管三七二十一,想到什么就写什么”,根本无法找到任何既定的写作原则——“表明下一段话或任何一段话必须摆在现在这个位置上”。
苏格拉底认为,“每篇文章的结构都应该像一个有机体,有它特有的身体,有躯干和四肢,也不能缺头少尾,每个部分都要与整体相适合。”
不得不承认,苏格拉底(柏拉图)对于写作的理解相当深厚,我们常说,文章如人,这个“如人”,其总原则就是文章要像人一般是活的,活的条件,第一就是要像人的肉体那样齐全而协调;第二则是要在其中活着作者的思想,并由它主持,甚至是见文章即见作者——体现着作者的品格。
吕西亚斯的文章显然没有按此原则做,不像个人,就像刻在弗里基亚人弥达斯的墓碑上的那些话:
我是青铜雕的女郎,守在弥达斯的墓旁;
只要河水在流淌,大树在生长;
我守护着这座坟墓,长年眼泪汪汪;
告诉一切过路人,弥达斯躺在这一方。
“这墓志铭的每一行摆在开头或是结尾,都可以随便。”
弥达斯希腊神话中的佛律癸亚国王,以巨富著称,关于他点石成金的故事非常有名,这个我们小时候基本都听过,就不赘述了。
据说,弥达斯的两个儿子请荷马到其父的墓前作诗,荷马吟咏了这里引用的诗句,并献给德尔斐神庙的阿波罗,因此得了一罐银子。
以上就是苏格拉底以吕西亚斯的文章为例,提出文章要以所讨论的事物的定义为始。
因为,对于事物,民众的看法一部分是确定的,是一致的;另一部分则是有分歧的,不一致的。
所以,研究修辞术的第一步就是要对代表事物的语词按民众看法一致与否进行分类;第二步则是对具体的语词有着明确的定义,并了解民众对它的看法是一致还是有争议。
写文章也一样,首先就是要对所谈论的事物给出定义。
坤鹏论以前讲过,在苏格拉底那里,定义法是其方法论之一,在他看来,定义是本质,定义是逻各斯,定义即灵魂,因此,他的意思也可以理解为,文章要从本质开始,没有本质的文章,如同胡乱拼凑的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只有在明确的定义之下,在其担当灵魂之下,文章才会像有生命的人那样,不仅“长出”了协调的结构,有头尾,有中段,有四肢,部分和部分,部分和全体,各得其所,完全调和,保证文章的明晰和始终一致;而且还有着最重要的思想在其中流动、主持,完全地活泛起来。
不过,苏格拉底在这部分还没有刻意强求定义的好坏和准确性,而是首先强调了定义提纲挈领的功能,没有以定义为纲的文章,就是一盘散沙,既无结构构成躯体,更谈不上有生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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