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立,没有博弈,自然也就没有了这个并不完美却精彩纷呈的世界。
——坤鹏论
一、塞拉西马柯真的败了吗?
从开始的思虑敏捷,言辞咄咄逼人,开讲前必要嘲讽苏格拉底一番,到后来像极了相声的捧哏只是寥寥几个字的敷衍回答,上下半场的塞拉西马柯可谓判若两人。
他是真的因为被苏格拉底辩到理屈词穷了吗?
似乎并非如此。
坤鹏论认为其中原委无外乎以下几点:
第一,《理想国》是柏拉图创作出来的,有着浓厚的剧本特质,其中有真实但还有更多为了剧情发展的创造,而塞拉西马柯的屈服就属于剧情需要,到这里,他已经完成了配角的使命——抛砖引玉,成功地引入了非常对立、且品质很高的主题,接下来的讨论需要更加建设性的氛围,从而需要更年轻、更愿意求知的对话者。
第二,前面坤鹏论就说过,塞拉西马柯曾直接表达过对对话规则的不满,他想要智者派最擅长的长篇大论演讲,“让我放开来讲,爱说多少就说多少”,而苏格拉底坚持要进行他最擅长的问答式论辩(诘问法),“爱问就问”。
在提出反对,抗争无效后,他干脆放弃了抵抗,消极对待,在后面基本“像敷衍说故事的老太婆一样,一个劲说好的,不管同意还是不同意,都点头就是”。
也就是说,他自己选择被苏格拉底电晕、“驯化”,因此,苏格拉底并没有真正驳倒塞拉西马柯,而是驳倒了一个毫无兴趣继续讨论下去的塞拉西马柯。
凭心而论,塞拉西马柯的论证不仅更加现实,并且更加强有力。
进一步讲,如果悬置种种伪装,全凭心中的真实而论,谁又能否认他所阐述的观点呢!
不管是历史,还是现在,亦或者我们身边,都有大量的事实已经或是正在佐证着他的观点。
从这一回合看,客观讲,苏格拉底胜,一个是主角光环,柏拉图的安排,另一个是他确实思维敏锐,逻辑推衍厉害,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更有耐心,更擅长死缠烂打。
不得不承认,虽然死缠烂打听上去不好听,但是在对立相争的事情上,比如:战争、争论、争吵中都是一把利器。
很多情况下,正如塞拉西马柯那样,人们在这种风格的争执中,往往会选择消极应对、投降或是逃也似的离开。
二、塞拉西马柯的贡献
坤鹏论先总结一下塞拉西马柯的观点:
1.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有力即有理”,法律是由统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制定的,这些法律规定了什么是正确的;
2.正义仅仅是以权力建立起来的,反映了把持权力的集团的利益,所有国家都一样,“正义的东西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都是更强大的集团的利益”,正义在既得利益集团手中成为了满足欲望或追逐利益的遮羞布;
3.正义就是他人的利益,因此遵循正义是愚蠢的、非理性的,只有傻子才追求正义,正义只能导致软弱;
4.不正义并非恶性,不正义是精明,不正义的人在性格和智力上更优越;
5.不正义的生活比正义的生活更有益,更可取;
6.人们之所以谴责不正义不是怕做不正义的事,而是怕吃不正义的亏;
7.不正义不只是在小偷小摸这种可怜的水平上令人“获利”,尤其对那些将不正义推行到登峰造极之境的人有利,并使他们成为城邦的首领,窃国者诸侯;
8.人们应该以一种事实上是毫无顾忌地自作主张的方式去肆意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
站在《理想国》整部对话录上面俯瞰,塞拉西马柯提出的论题,以及苏格拉底的反驳辩论,甚至是他最终被苏格拉底驯服,都对接下来的讨论起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第一,对于正义是否有利的讨论,以及苏格拉底自己都承认不那么充分的反驳,极大地刺激了格老孔和阿狄曼图的论辩精神,直接引发了第二卷中他们两个更强有力的论证,进而引出了后面八卷半的全部讨论。
第二,苏格拉底提出正义是好的、是善,这是大众普遍认可的想当然的共识,但是,塞拉西马柯却提出了正义不过是最高尚的单纯,换言之,就是头脑简单而已,而他提出的现实例证偏偏能够极简且有力地支撑这个观点,三言两语就能获得人们的认同,反而是苏格拉底的观念却需要绕来绕去地论证,还存在诸多漏洞问题,难以令人心服口服。
总之,塞拉西马柯看似离经叛道的观念引发了后世的不休争论,直到今天依然各执一词,没有定论。
而且,可以确定的是,《君主论》作者尼可罗·马基亚维利、尼采以及众多存在主义哲学家,都多多少少受到了影响。
第三,苏格拉底和塞拉西马柯都认为,统治是一种技艺,所以,如同有完美的匠人一样,也会有完美的统治者。
在塞拉西马柯看来,最优秀的统治者就是罪恶滔天却看似无比幸福的僭主,他永远不会搞错自己的利益何在,永远用最不义的手段促进自己的利益。
而苏格拉底则认为,最完美的统治者是哲学家——王,因为他们认识了善的理型,永远不会搞错城邦的利益所在,永远会用最正义的方式促进城邦的幸福(或许并不是他们自己最大的幸福)。
三、著名的功能论证
在这部分的反驳论证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提出了两个重要的论题:灵魂的完整和功能论证。
虽然柏拉图在与塞拉西马柯辩论中并没有给它们太多笔墨,但是经过后面对话的发展,它们却成为了讨论正义的两大基石,并最终决定性地论证正义是什么,以及正义是否有利。
也正是站在这两个基石之上,苏格拉底才最终彻底地完成了塞拉西马柯、格老孔、阿狄曼图的反驳,以及为正义的辩护。
关于灵魂三分,后面还会详细讲到,坤鹏论先介绍一下功能论证。
首先,功能论证的核心是:功能是事物存在的原因和目的。
其次,让我们看一下苏格拉底是如何从功能的角度论证“不正义决不会比正义更有益”的。
前提1:一个事物的功能是只能由它完成或最好由它完成的东西;
前提2:一个事物要很好地履行功能就需要相应的德性,而恶性会让它无法履行功能;
前提3:灵魂的功能包括关心事物、统治、思虑和活着;
前提4:灵魂需要德性履行这些功能,而恶性让灵魂无法履行这些功能;
前提5:正义是灵魂的德性,不正义是灵魂的恶性;
结论1:因此正义的人活得更好,不正义的人活得更差;
结论2:活得好就是活得幸福;
结论3:因此,正义的人活得幸福,不正义的人活得不幸福。
可以说,这个位于《理想国》第一卷末尾的功能论证,对整部《理想国》具有重要的奠基意义。
就“功能”的含义而言,柏拉图虽然提到了灵魂的一些具体功能(关心、统治和思虑),但是最终将灵魂的功能在最一般的意义上界定为“活着”,这与《斐多篇》最后关于灵魂不朽论证中对灵魂的界定如出一辙。
柏拉图的功能论证确立了两条原则:
其一,从任一德性出发,一定可以找到相应的功能,也就是德性之载体;
其二,如果一事物的功能是特定的,则其德性也必然是特定的。
从第一条原则出发,德性必然要求寻找其功能对应物,也就是灵魂论上的依据,灵魂三分,三分各有各的功能。
从前提2,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柏拉图的“功能”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仅表示只能由某物完成或者由它完成得最好的事情本身,至于该事物是否很好地完成了这个功能,则是由“德性”与“恶性”做进一步规范。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继承并发展了老师创立的功能论证,确立了其伦理学形而上学基础,是最重要的基石论证。
亚里士多德通过借助匠人、身体的各种器官与人的类比,把人的功能确立为有理性的实现活动。
亚里士多德功能论证的大致思路是:
前提1: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功能,人也有自己的功能;
前提2:一物的功能是那物所特有的;
前提3:人的特有功能是灵魂的理性活动;
前提4:一件事物的好取决于它的功能,这就意味着一个好的X等于把其功能实施得好的X;
前提5:将功能实施得好即意味着该事物表现了或达到了其优秀状态,这种优秀状态即是一物的德性;
结论:人类善或幸福是理性灵魂体现德性的活动。
正是通过这个论证亚里士多德将人、理性、德性与幸福联系起来,并由此得出了“幸福”的实质定义:
“幸福就是合乎完全德性的完全一生的活动。”(《欧德谟伦理学》)
“灵魂合乎德性的活动,如果有不止一种德性,就合乎最好的和最完全的,并且度过完整的一生。”(《尼各马可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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