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很多事情,特别是人事,最少也会有两个完全相反的答案。
——坤鹏论
在前面,坤鹏论用《读<理想国> 领悟西方哲学的源泉(124)》、《读<理想国> 领悟西方哲学的源泉(125)》、《读<理想国> 领悟西方哲学的源泉(126)》三篇文章,总结了柏拉图教育思想及体系,今天我们开始《理想国》第八卷的学习和分享。
一、前情回顾
在《读<理想国> 领悟西方哲学的源泉(126)》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了以下内容:
第一,教育的两个阶段——初级阶段
初级阶段的教育属于公民普惠教育,不分财富、地位、性别,只要是城邦公民,都能享受。
时间从幼儿到18岁。
教育内容以音乐教育为主,体育教育为辅。
不过,对于被认为是城邦未来卫士的孩子,童年起就要接受严格的体育训练,以至终生。
18岁以后,少数被认为有统治者天赋的青年会进入到士官团,进行为期两年的集训,这段时间体育教育为主,辅以公民教育、军事教育等。
其他大多数没有被选上的青年则重新回到城邦中过普通人的生活,成为城邦财富的创造者——工匠、商人、农民等。
第二,教育的两个阶段——高级阶段
高级阶段的教育属于精英教育,主要针对城邦卫士(统治者)的培养,按照柏拉图哲人王的观念,它更是培养塑造哲学家的教育,所以,学习的核心是置于所有学科之上的辩证法,目标是成为知行合一、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的真正的哲学家,除了哲学生活外,还必须轮流值班担当城邦统治者,管理城邦的政治事务。
高级阶段对于学生的筛选更为严格,一共要进行两次选择:
第一次选择:从士官团20岁的毕业生中,挑选具有统治者和辩证法天赋的,而且还是各方面表现最优秀的青年。
第二次选择:针对学习完辩证法预备性课程的30岁学生,这次筛选主要是考查其统治者和辩证法天赋,特别是后者,需要用辩证法对他们进行考试。
该阶段的学习主要分为:
20岁~30岁:辩证法预备性科目的学习,包括:算术、几何学(平面几何、立体几何)、天文学、谐音学(音乐理论)。
30岁~35岁:辩证法专项学习。
35岁~50岁:实践和考察。
最后,城邦将在实践和考察的佼佼者中挑选城邦的最高统治者。
柏拉图还强调,学习是终其一生的事情,这些哲人王除了治理城邦之外,必须坚持过哲学生活,进行哲学学习和研究,活到老学到老。
第三,教育是为了城邦
柏拉图认为,教育是理想的城邦产生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更是维持理想的城邦存续的主要力量,没有教育就没有理想的城邦。
所以教育必须由城邦掌握,教育机构由城邦出资建设,教育内容由城邦进行严格审查,教育要为城邦培养人才,通过人才维护城邦政治的稳定,进而促进城邦的繁荣。
对于怎样实现理想的城邦,柏拉图指出,首先,要让真正的哲学家掌握城邦政权,接着,全面改造城邦的价值观,然后,把所有10岁以上的有公民身份的孩子送到乡下,在那里按照之前描述的习惯和法律对他们进行改造和培养,而这应该是理想的城邦就能得以建立起来,得到繁荣昌盛,并给人民带来最大福利的最便捷的途径。
二、第五卷~第七卷的总结
在第八卷开始,苏格拉底带领格老孔对他们在第五卷~第七卷中取得一致意见的事情进行了一番回顾总结:
第一,“一个安排得非常理想的城邦,必须妇女公有,儿童公有,全部教育公有。”
第二,“不论战时平时,各种事情男的女的一样干,都要承担同样的职责。”
第三,“他们的王或统治者则必须是那些被证明文武双全、最擅长战争和哲学的最优秀人物。”
第四,“统治者一经任命确立,就要率领部队驻扎在我们描述过的那种营房里;那里的一切都是大家公有的,没有什么东西属于私人。”
第五,“除了住处外,这些战士和卫士(统治者)还应该得到报酬,因为他们不仅要接受训练以备战,还要履行作为护法者的职责,所以他们就需要从别人那里每年得到一年的供养作为护卫整个城邦的一种应有的报酬 。”
三、回到本题,本题是什么?
接着,苏格拉底表示,还是让我们言归正传回到本题吧。
本题是什么?
就是第四卷结尾和第五卷开头所说的,“有多少种类型的政体就能有多少种类型的灵魂”。
当时,苏格拉底指出,“存在着五种政体,也有五种灵魂”,如果前面所描述的理想的城邦和个人是善的,正义的,那么“其余的各种制度就都是恶的,谬误的”,所以“恶的制度可以分为四类”。
同时,苏格拉底认为,值得对这四种恶的制度进行考察,考察其缺点和相应的代表人物,正如格老孔所说:“弄清楚了这些问题,对哪些是最善的人,哪些是最恶的人,这些问题都取得一致意见时,我们就可以确定最善的人是不是最幸福的,最恶的人是不是最痛苦的,或者,是不是情况正好反过来?”
不过,在第五卷中,正当格老孔问起四种政体是哪四种时,波勒玛库斯和阿狄曼图插了进来,让话题转换到了第五~第七卷的内容。
四、四种恶的政治制度是哪些?
按照柏拉图的理型论所述,一切事物都是从对其理型的摹仿而来,如果理想的城邦是善的,正义的,那么,它尽管还谈不上是城邦的理型,但也应该是城邦之始,其他城邦的政治制度则由它演化而来。
或者说,如果理想的城邦还处于苏格拉底(柏拉图)的思想中,它就是永恒的理型,一旦它成为了现实中的城邦,不管多么优秀,多么好,多么像,都只是摹仿品,而不是城邦的理型,所以它有生有灭。
从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理想的城邦是典型的贵族政体,苏格拉底也明确表示,“我们已经描述了与贵族政治或好人政治相应的人,我们曾经正确地说他们是善者和正义者。”
而剩下的四种恶的政治制度则是:
第一种:斯巴达和克里特政治制度,受到广泛赞扬。
第二种:寡头政体,少数人的统治,在荣誉上居第二位,被认为是第二好的政治制度,弊端多多。
第三种:民主政体,是接着寡头政体之后产生的,并与之相反。
第四种:高贵的僭主政体,与前述所有三种都不同,是城邦的最后的祸害。
为什么说斯巴达和克里特政治制度?
前面坤鹏论讲过,斯巴达的立法者来古格士因为谗言而离开斯巴达,旅游于克里特岛,学习了当地的法律,随即又游历埃及各地,亦尽学习那里的法律,归国后大受斯巴达人欢迎,要他改良国政,来古格士以克里特的法律为典范(据说雅典的立法者梭伦同样也是以克里特的法律为典范)大修斯巴达的法律,所以斯巴达和克里特的政治制度是相同的。
据历史学家研究发现,克里特在公元前1450年左右被多利安人(斯巴达人也属这个人种)统治之后,便和斯巴达一样,其统治阶层至少在外表上是简朴自制的,小孩均是在军队中成长,成年男人在公共食堂一起用膳,城邦由长老陆军统治,执行政务的是10名斯摩耶,相当于斯巴达的国王,或是雅典的执政官。
如今的历史学家,很难确定到底是克里特学自斯巴达,还是斯巴达学自克里特。
不过,根据《理想国》的相关文字可以看出,当时的共识是斯巴达居于克里特之后,其政治制度应该学自克里特。
这段文字出自第五卷:
“其实希腊人认为这些行为可耻和可笑的时间并不长,不久以前他们还像现在大多数野蛮人一样,认为男子赤身裸体给人家看并不可耻,你还记得吧:克里特人一开始进行裸体训练时,以及他们之后的拉栖代蒙人也同样做时,都曾招到了同时期的有才华的喜剧作家们的嘲笑。”
另外,苏格拉底在后面还会详细证明,五种政治制度是有着演变顺序的,最好的贵族政体产生了斯巴达和克里特政体,后者又产生了寡头政体,以此类推。
“除了上述四种,你还能想到其他的有名称的政治制度吗?我指的是能算是一个各类的特殊制度,有一些小国——这种国家更多是野蛮人建立的,希腊人建立的较少,它们会有世袭的君主国,或者国王王位可以买卖,又或者施行介乎这两种之间的其他制度。”苏格拉底这样说道。
不过,这些离奇的政治制度并非主流,也就不把它们纳入讨论范畴了。
国王王位可以买卖意指买官制,这是腓尼基人在北非建立的古国——迦太基政体(存在于在公元前8世纪~公元前146年)的一种倾向。
迦太基是典型的贵族寡头掌权,最高元首是苏菲特,也就是执政官,有两名,每年选举产生,但他们没有兵权。
真正的权力集中于300人组成的元老院,拥有立法权和决策权,成员任期终身。
而这300人中主要是商人、贸易大亨,他们不为国家利益着想,一心想让自己的荷包变得更鼓。
所以买官,甚至是相当于国王的执政官的买卖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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