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死才会急着拥有。
——坤鹏论
一、前情回顾
在《读<理想国>领悟西方哲学的源泉(161)》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以下内容:
第一,哲学和诗歌自己争斗不休
在论证了为什么要将诗歌逐出城邦之后,苏格拉底又提到了哲学和诗歌自古就一直存在着龌龊,相互斥骂、相互看不上,为了避免人们说他作为哲学家对诗歌存在固有的遍见,从而得出的结论不公正、不客观,他表示,欢迎诗人和诗歌爱好者、支持者尽管来辩,不管是用诗歌,还是用散文都行,如果能讲出道理,证明诗歌可以在治理良好的城邦占有一席之地,是对城邦和人民有益的,那摈弃前嫌赦免它,把它迎回来。
但是,如果理由还是不能令人信服,那没办法了,继续坚决抵制诗歌。
苏格拉底指出,这个辩论战是最重要的战斗,大事中的大事,非同小可,与真理攸关,涉及到了人是向善还是向恶。
为什么?
悲痛、搞笑、忿怒等都是由欲望部分而生,而诗歌满足和逢迎的就是人的欲望部分,对这些情感施肥浇水,使其壮大到轻易管制了人们,遇到事情后,不是理性地考虑怎么解决问题,而是任由这些情感控制自己,从而被欲望所控制,最终的结果只是变得更坏、更不幸,也就是向恶。
因此,如果想更幸福、更好,一心向善,就该扼制、斩断这些情感,在苏格拉底看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对待诗歌,因为它涉及到教育,在古希腊不管是幼儿教育,还是启蒙教育,都以诗歌为主,而苏格拉底坚信早期教育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价值观,是选择善还是恶,城邦是人的集合,每个人的善恶取向决定了城邦的善恶取向,不言而喻,这是城邦至关重要的头等大事。
所以,苏格拉底一直强调,理想的城邦除了赞美神灵和好人的诗歌外,绝对不允许那快乐、动人的诗歌,不论是抒情的还是吟史的,否则城邦就会被快乐和悲哀统治,从而变成了向恶,而不是由最正义、最善的礼法和理性主宰,根本无从向善了。
第二,不朽的灵魂该为永恒操心
接下来的论证主题是:德性给人们的最大报酬和奖品是什么。
苏格拉底表示,短短的时间里不可能成就什么伟大的东西,比如:人短暂的一生,它和永恒比起来实在太渺小,几近虚无。
那么,一个不朽的事物就不该为这么短短的一段时间操心,应该为了永恒而操心。
这个不朽的事物就是灵魂,在柏拉图的理论体系中,灵魂不灭,灵魂转生是一个重要论题。
借此,苏格拉底将话题引向了灵魂不朽的论证。
第三,善与恶的定义
按惯例,苏格拉底先从定义法开始,他先讨论了善与恶、好与坏的定义,因为我们总是习惯将一个东西称之为好的或是坏的,这是最简单、最常用的事物定性。
凡是起毁坏和破灭作用的,都是恶的、坏的;
凡是起补救和补益作用的,都是善的、好的。
每个事物都有一种与其生性相属的、特有的、天生的祸患和弊病,比如:疾病对于身体;枯萎对于庄稼;锈污对于铜器和铁器等,这些都是相应事物的恶,相应事物只会因这些恶而变恶,甚至消亡。
也就是说,事物只会被其生性相属的恶而摧毁,如果不是它破坏的,那就没有别任何东西能够毁坏它,因为好的东西不会摧毁它,不好不坏的东西也不会。
二、什么是不朽之物?
“所以,如果我们在现存的东西中发现某物具有这样的天赋:它虽然也具备会破坏它的恶,但却并不会因为这种恶而消亡,这种恶怎么也不能分解它使其毁灭,那么,我们就可以确认,这样一个天生如此东西一定是没有什么死灭的”,它并不属于可朽之物。
也就是说,某个东西虽然也有与其生性相属的、特有的、天生的恶,但是这种恶并不能使这个东西消灭,那就意味着,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摧毁它,那么,这个本质如此的东西就是不朽的。
有了这样的前提,苏格拉底带领大家去对照着考察灵魂。
“对于灵魂来说,是不是也有着一种使它败坏,使它变恶劣的东西呢?”
“那可多了,我们刚才谈论的一切,比如:不正义、自我放纵、胆小懦弱、无知愚昧等,都会使灵魂变恶。”格老孔答道。
“那么,在这些之中有一个什么是使灵魂分解和毁灭的吗?”
苏格拉底提醒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让我们错误地以为,一个不正义、无头脑的人,做不正义的事被抓住时就是由于不正义而完蛋的,这不正义就是灵魂的邪恶。”
“相反,应该这样来看此问题,正如疾病是身体的邪恶,它腐蚀、毁坏身体,使身体解体而不再‘是’身体(也就是不再是身体的状态),以及我们刚才在上面所说的一切,它们的为各自所专有的恶,由于附着在、存在在它们之中而起着毁灭的作用,把它们引向不‘是’,不再是其所是。”
也就是说,生在一个事物上并留存在那个事物里起毁灭它的作用,使它不再“是”该事物的,是特有的恶。
三、关于灵魂特有的恶的四个错误说法
根据上面对于不朽之物的定义,以及再次强调事物毁灭(不再“是”它自己)只因其特有的、专有的恶而非任何其他,苏格拉底继而又提出以下四个比较常见的、对于灵魂特有的恶的错误说法:
第一,“在灵魂之中的不正义以及它的其他恶,由于它们在灵魂之中和附着在灵魂之上而就毁坏灵魂、消蚀灵魂,以致最终把灵魂引入死亡,使它和它的肉体相剥离。”
是啊,如果不正义以及其他恶能够直接杀死人,那么这个世界上早就没有坏人了,这里就不展开了,因为下面还会对此进行论述。
第二,“一个东西可以被另一个东西的恶毁坏,而不能被自己的恶毁坏”,这种观点也是没有道理的。
第三,“由于食物的恶劣,不管这恶劣是陈旧,还是腐烂,还是什么别的情况,身体就必定损坏,这也是不恰当的。”
“如果属于这些食物本身的败坏本质把一种和身体生性相属的腐蚀物带入了身体,我们就会说,这个身体,通过那些食物,直接被它自身中的恶,也就是疾病,所摧毁。”
苏格拉底这里的意思是说,某人吃了某个食物后死亡,其原因是食物本身的恶将一种和身体本身的恶生性相属的东西带进了身体,从而使得身体本身的恶(疾病)变得强大,是它分解、毁灭了身体,并非食物的恶所为,食物顶多算是个诱因。
这个理念其实还是延续他前面曾讲过的,任何城邦的腐败毁灭都不可能是外部原因造成的,而是全部出在了内部原因,是内部的矛盾冲突所致。
“身体是一样东西,食物是另外一样东西,食物的恶是身体以外的坏事,不在身体的本性之中,所以就不能说食物的恶能够引起身体的毁灭。”
换个说法就是,不能说,是食物这个东西的恶、这个外来的恶、这个不在身体本性之中的恶、这个并非身体产生疾病的恶,导致了身体这个东西的毁灭。
或者,不能说,身体能被和它具有不同本质的食物的败坏成分所毁灭。
第四,“灵魂能在一个外在事物的恶的影响下,并无它自身的恶的参与,而遭受毁坏。”
“也就是说,我们不能说一个事物被另一个事物的恶毁坏”,灵魂能被某种属于另一事物的恶直接摧毁,比如:肉体。
或者说:“无论灵魂还是别的什么事物可以因并非它自己的恶,而是别的事物的恶附在它身上,造成它走向灭亡”。
例如:不管是发烧,还是其他疾病,或是刀子切开脖子,甚至是把整个身体剁成粉碎,这些身体的恶,都不会使灵魂变得更不正义、更恶,更不可能令灵魂毁灭,比如格老孔所补充的就是不可能的:“凡是正在死亡中的人,由于他们的死亡,他们的灵魂变得更不正义了。”
以上四个错误说法的中心思想其实都是一个:灵魂会随着肉体的消亡而毁灭。
四、为什么灵魂是不朽的?
苏格拉底则力证这些说法是错误的,也就是,身体的恶不是灵魂毁灭的直接原因,顶多顶多、在很少的情况下不过是个诱因而已。
但是,“如果有人死不松口,为了免于承认灵魂不会死,硬说临死的人变得更加不正义和更邪恶”,又该如何回应呢?
苏格拉底指出:“那我们就要提出一个看法:如果说这样的话的人说的是真实的,是对的,那么,不正义对于不正义者就必定是致命的,就像是一种疾病,它自身内在的本性是要杀人的,天生具有杀死不正义者的能力,那么,不正义就会导致沾染不正义的人毁灭,染得多的死得快些,染得少的死得慢些,”最不正义的人必定是最快死亡的。
“可是,现实是,不正义并非不正义者的死因,而是别人对他作恶的惩罚——判处了死刑。”
而且,“不正义如果对于染上它的人是致命的,那就显得它是一件并不那么可怕的事情了,因为这样一来它成了使人摆脱一切坏事的手段”,一切坏的东西都因它而一笔勾销了,早就世界和平了。
“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只要它能够,它就杀害其他人,而对于怀有它的人,它却使之生龙活虎,不但活力充沛,而且精神百倍,可以看出来,它所安营扎寨的地方,离开致命作用这种性质,相去甚远。”
“那么,不管在什么时候,当灵魂自身的罪孽和自身的恶不能杀死和毁坏灵魂,一种用来消灭另一物体(身体)的恶也就很难毁灭灵魂或其他任何东西,除了毁灭它所旨在毁灭的那个东西本身。
也就是说,如果灵魂特有的恶都无法摧毁灵魂,本来就是用以毁灭别的东西(身体)的恶就更不能毁灭灵魂或任何其他事物了,除了毁灭它专门毁灭的那个东西而外。
“因此,如果固有的恶和外来的恶都不能将其消灭,那就很明显,必然地,这个东西就只能永远‘是’,而什么东西永远‘是’,那它就是不朽的。”
这个东西就是灵魂,既然任何恶,无论特有的还是外来的,都不能毁灭灵魂,它必然是个永远活着的、永恒存在的东西,既然永远活着、永恒存在,那就是不会死的了,必定是不朽的。
如果这一点确定以及肯定下来了,“那么你要知道,这些灵魂将永远‘是’那些同一的灵魂,因为,须知,它们既不会因为任何一个灵魂的被毁灭而变少,也不会变多,因为,如果在这些不朽的事物之中多出一个什么,你知道,它将只能来自那有死的东西,那就最终一切都将成为不朽的东西了。”
苏格拉底这句的意思是说,如果灵魂是永恒的,它就会永远如此,因为它们不能变,既不减少,也不增多,因为不会死的东西中间的某一个如果变多了,必定就要有事物从可朽者变成不朽者了,结果就一切事物都能不朽了。
接着,苏格拉底指出:“我们还要摒弃、不能相信这种见解:就灵魂最真实的天性而说,它为了自身的利益,会是一个充满着多种差异的、大量花样的和自相矛盾的东西”,“因为我们的理性不容它成立”。
因为,“如果它是一个由许多东西组合而成的物体,并且,没有享受到那种最完美的组合(注:指灵魂三分,并且三部分处于和谐状态),它将很难会是一件不朽的东西。”
以上就是苏格拉底对于灵魂不朽的论证,对此观点的其他论证在《裴多篇》和《斐德罗篇》中还有。
本文由“坤鹏论”原创,未经同意谢绝转载
注:坤鹏论由三位互联网和媒体老兵封立鹏、滕大鹏、江礼坤组合而成。坤鹏论又多了位新成员:廖炜。即日起,坤鹏论所有自媒体渠道对外开放,接受网友投稿!如果你的文章是写科技、互联网、社会化营销等,欢迎投稿给坤鹏论。优秀文章坤鹏论将在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搜狐自媒体、官网等多个渠道发布,注明作者,提高你的知名度。更多好处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坤鹏论”微信公众号:kunpenglun,回复“投稿”查看,自媒体人可加QQ群交流,群号:6946827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