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重要,但是,它是如何论证出来的更重要。
论证的过程就是想明白的过程,内化的过程,逻辑思维的过程。
——坤鹏论
一、前情回顾
在《柏拉图的理型论(二十二)》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了巴门尼德对于理型论分沾说的批驳的下半部分:
第一,每一个分沾者分沾着理型的一部分
按照理型论,事物因为分沾相应的理型而具有了相应的本质。
大的事物因为“大”的理型而大;
小的事物因为“小”的理型而小;
相等的事物因为“相等”的理型而相等。
但是,如果“每一个分沾者分沾着理型的一部分”,就会因为这个一部分小于理型本身,而无法获得相应的本质,比如:
分沾到的“大”的理型的一部分,小于“大”的理型本身,即分沾了小的,又怎么能成为大的呢!
分沾到的“相等”的理型的一部分,小于“相等”的理型本身,它就是不相等,分沾到它的事物怎么可能具有相等的本质呢!
分沾到的“小”的理型的一部分,小于“小”的理型本身,它就成了更小,而“小”的理型则变成了大的,按照理型论的理型单一性规定,除了“小”自身以外没有任何一个是小的,就光这一点即是荒谬、不合理的!
巴门尼德通过“大”的理型、“相等”的理型、“小”的理型的论证,指出,理型一旦从整体分割成成部分,这个部分往往就变成了与理型相反的,因此,凡是分沾理型的一部分的个体事物,是不能得到理型论所说的它们所应当得到的性质,所以,事物部分地分沾理型也是不可能的。
至此,巴门尼德完成了对两种分沾方式的批驳,即对分沾说的整个否定——其他(一切个体)事物既不可能部分地分沾理型,也不可能整个儿地拥有理型,那么它们怎么可能分沾理型呢!
第二,总结
之所以苏格拉底这么简单地就被驳倒,几乎毫无还手之力,坤鹏论认为主要因为以下几点:
1.现代的我们知道大、小、相等是一种相对参照物而产生的一种相互比较的关系。
现实中,没有脱离开参照系的纯粹的大、小、相等,也没有绝对的大的、小的、相等的实体。
但是,在柏拉图那里,他不仅将理型认为绝对的实体,而且就事物由于关系所产生的属性也认为是绝对实体、是理型。
而这个坤鹏论前面讲过,从语言决定论的角度看,因为希腊语的抽象名词的构造形式都是“抽象名词—物”,这让人不得不去想该抽象名词确实是以某种形式而实存的。
所以,不管是前面巴门尼德用帆篷与日子类比,还是后面以“大”、“小”、“相等”等理型进行论证,苏格拉底都没提出任何异议,而是被驳得哑口无言。
2.如果“大”、“小”等也是绝对实体,分沾也就是成了占有,“大”、“小”本身就必须要被分成部分。
接下来,如果用分有的事物和理型自身以关系的方式进行比较,自然也就出现了自相矛盾的问题。
可以说,只要将事物的关系属性当作实体的理型,以上困难就是无法解决的。
最终,巴门尼德通过对理型论分沾说的批驳,证明了理型论的理型不能是单一的,这个打击极其致命,因为包括理型论在内的一切共相论,它们的根基就是:共相(理型)是单一的,凡是同一类的个别事物只有一个共相(理型)。
二、理型论的摹仿说(上)
1.N重世界
接着,巴门尼德又开始针对理型论的摹仿说进行批驳论证,其实主要就是对理型论里二重世界的反驳。
我们知道,二重世界的中心思想是,物质世界与理型世界相对应,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中的万事万物又与理型世界中的相应理型按类一一对应,并且,理型是单一的,理型世界也是单一的。
“我认为你之所以认定每个类有一个理型,是由于你看到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大的,当你看着它们的时候,就好像它们有一种相同的性质,因此,你就认为‘大’本身也是一个单一的事物。”
“现在就以‘大’本身和其他那些大的事物为例,假定你用灵魂的眼睛以同样的方式看着它们,岂不是又会呈现一个‘大’,由于有了这个‘大’,原先那个‘大’本身和其他大的事物才呈现为大的。”
在《理想国》第七卷中,柏拉图曾论述过,有的事物要求理性思维,要用灵魂的眼睛(理性)去看(思维),有的事物不要求理性思维,只要用感官去感觉即可。
比如:“看到许多东西中有着一种相同的性质——大”这件事,“看到许多东西”,视觉就能办到,但是,“看到……有一种相同的性质”,就是视觉做不到的了,它只能看到,却无法判断,要想分清大小,视觉必须要将信息传递给灵魂,请灵魂去“看”它们,把它们分离开来,召集计算能力和理性,努力研究,从而“看”出它们的大小。
巴门尼德这段话的意思是说,用灵魂的眼睛——理性,看(思维)着“大”的理型和其他大的事物,这时就会再生出一个“大”的念头用以概括它们,这个“大”就也是理型。
“在‘大’本身和那些分沾着它的事物之外,还会出现另外一个‘大’的理型,并且在这一切合在一起之上又要出现另外一个‘大’的理型,使这一切成为大的,这样,你的每一个理型就不再是一个,而是无穷多的了。”
对于上面这段论证,陈康在注释中用一张图讲得很清楚。
如果观看大的东西(m1,m2,m3……,mn),视觉将它们的信息传递到灵魂之中,灵魂的理性“看”到了它们有一个相同的性质——“大”(M1)的理型。
同样道理,观看大的东西和“大”的理型时,灵魂的理性必然又“看”到它们中有一个相同的“大”(M2)的理型,这样就会没完没了,无穷无尽。
这样,理型的单一性也被完全破坏了,甚至于也不再是二重世界,而是N重世界了。
2.理型=思想
苏格拉底对此回答道:“巴门尼德啊,但是,也许这些理型中间的每一个都只是个思想,不在别处,只在灵魂里,以这样的方式它们中的每一个都是单一的,这样一来,刚才讲的那些困难对它来说也就不存在了。”
这里的“思想”=理型,它并非泛指的思想,仅指的是理性的对象,是思想之物,是理型,异于可以感觉到的事物,而且还是绝对真理,是“是者”。
为了避免出现巴门尼德论证出来的N重世界困境,甚至是前面分沾说被论证出来的问题,苏格拉底的对策是将理型移置到灵魂里,将其定为思想,以此方式保持理型的单一性。
前面坤鹏论曾讲过,思想之物,比如:某个理论、某个思想、某个故事等,都是自身是一又是同的,它是一个,又同时在各处,并且不和它自己分离,像日子这样的时间本质也是人类思想之物。
3.理型是思想的对象
针对苏格拉底提出的理型是思想,不在别处,只在灵魂里,巴门尼德的破解办法是要论证出:
所谓的理型是思想是不对的,那在灵魂中的思想其实只是关于理型的思想,而不是理型;
由于思想必须要有对象,所以依然、必然还是要先肯定在客观世界中存在着理型,然后才能产生关于理型的思想。
正如坤鹏论之前曾经讲过的,人的思想要有一个基点,正如人的身体总要有一个所在一样。
身体可以在这里不在那里,却不能哪里都不在。
思想要有所思,所思的可以是现实的事物,也可以是概括的或抽象的东西,但是,后者总是前者的概括和抽象,离开了前者就无法设想后者。
完全脱离实在的思想者只能是疯子。
任何哲学都要以实在为基点,哪怕是主张四大皆空,那个空也不得不从四大说起。
所以,关于理型的思想,肯定也是要以客观实在为基点的,即使这个客观实在不存在于物质世界,而是在看不见、摸不着的理型世界里,它也是实体。
再就是按照巴门尼德的“是论”:
它是,它不能不是,它不是,它必定不是;
因为不是者你是既不能认识,也不能说出的。
也必然得出结论:只有“是者”,没有“不是者”,思想必须是要有对象的,没有对象也就不会有思想。
而且,柏拉图的理型也是关于“是者”的,而非“不是者”的。
所以,在听完苏格拉底的话后,巴门尼德马上质疑道:“那么,这些思想中间的每一个都是一个,都是纯粹的思想吗?”
其言外之意是说,这些思想都是无所思的思想吗?也就是说,这些思想都没有思想的对象吗?是凭空想象吗?
苏格拉底连忙表示,不对不对,那是不可能的,思想都是有对象的。
这个回答一下子就破了前面的功,等于承认了思想里的所谓理型,其实只是有关理型这个对象的思想。
对于思想的对象是什么,巴门尼德说:“这岂不是某个东西,这东西是那个思想认为在一切事物里头的,即是某一个形?”
也就是说,作为思想对象的某一事物,实际上就是思想认为在一切事物里头的、能够覆盖一切事物的一个性质。
“那么,这被思想认为是一个、在一切里永远是同一个的,不就必然是一个理型吗!”
因此,思想的对象是“是者”,是理型,是在主观的灵魂之外的客观实在。
想想柏拉图的灵魂回忆说,他也说,灵魂所回忆到的是他们在天外之境看到的客观实在——理型。
至此,巴门尼德完美地反驳了苏格拉底所说的“也许这些理型中间的每一个都只是个思想,不在别处,只在灵魂里”,证明了理型不是思想,不在灵魂里,而是思想的对象,是灵魂之外的客观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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