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是人类最根本的问题之一。
——坤鹏论
读《巴门尼德篇》,如果不字斟句酌,不完全静下心来,心无旁骛,不带任何功利心,基本是很难读下去的,如果实在读不下去,也别勉强自己,每天只读半页、一页又何妨!
一、前情回顾
在《柏拉图的理型论(二十七)》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了以下内容:
第一,这是认识论的
正如毕达哥拉斯、柏拉图所揭示的,关系生成万事万物,万事万物皆在关系中。
认识也是以关系为基础的。
所以,归根结底,认识是一种特殊的关系,是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之间的关系。
换言之,如果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不发生关系,就不会有对认识对象的认识。
那么,如果理型与个体事物完全隔绝在两个世界,它们之间就无法发生任何关系,包括认识关系。
这样:
理型世界的认识主体——神,与物质世界的个体事物不能有认识关系;
物质世界的认识主体——人,与理型世界的理型不能有认识关系。
结果便是:
理型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可知的;
神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不仅相互不知道相互的事情(没有相互的知识),而且相互更是无法统治的。
第二,虽然困难重重,但要坚信理型
巴门尼德在前面将理型论批驳得漏洞百出,但是,他并没有否定理型,因为“不想为每一类事物规定一个理型,他就不能将他的思想向着任何处所转移,因为他否认每一类事物的理型是恒久同一的,并且这样他就完全毁灭了研究哲学的能力。”
我们应该明白,巴门尼德背后站着的是其实是柏拉图,这篇对话录的本质是柏拉图的自我批评,为的是完善理型论,而不是推倒它。
柏拉图坚信着,理型是最高级的知识,是哲学的终极目标,如果否认理型,相当于没了目标,同样也毁灭了研究哲学的能力。
所谓研究哲学的能力,就是柏拉图的辩证法。
它融合了:
赫拉克里特的因事物变化为考察的客观辩证法;
巴门尼德主张万物统一静止的主观辩证法;
苏格拉底研究主体的伦理观与客观发展的不同症候,寻找具有普遍性的真实存在的辩证法。
柏拉图最早提到辩证法的是在《理想国》第七卷,但第一次它出现的时候却是指智者派的诡辩术,明显带有贬义,“采用辩证法,一个人可以把他从前辈那里听来学到的东西变成丑的,因此理想的城邦必须强硬规定一个人到达30岁才可以学习辩证法。”
不过,后来柏拉图再用辩证法这一称呼时,基本变成了他把握思想的真正工具,在他那里,辩证法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谓“哲学”。
第三,来自亚里士多德的诘难
理型论的最大BUG就是理型与个体事物完全分离,亚里士多德也据此对自己老师的理论提出了一系列批驳。
如果追根溯源,这个分离是继承自巴门尼德的。
巴门尼德伟大地肯定了“是者”,否定了“不是者”,这本来是人进行明确思维的出发点,如果分不清是与不是,混为一谈,就不可能有任何科学的思想。
但是,分析不等于分割,而巴门尼德对于实在的分析却演变成了将其一刀两断,分割的意味很浓厚,在他那里,神的世界的真理与凡人世界的意见的泾渭分明。
客观讲,柏拉图提出理型是高明的,但是却因为继承了严格分割的观念,使得理型与个体事物完全分离,从而走入了岔路,造成了许多麻烦,甚至是可以摧毁整个理型论的困难。
所以,也正因为存在诸如分离BUG等,只要稍稍深究,就能找出理型论的不少问题。
二、辩证法的三个训练方式
当巴门尼德提出,“你在哲学方面会做什么呢?如果不弄明白这些,你往哪里走呢?”
苏格拉底表示:“眼下我还看不到什么出路。”
巴门尼德指出:“这是因为你还没有接受预备性的训练,就匆匆忙忙地去给‘美’、‘正义’、‘善’,以及其他具体的理型下定义。不久前我听到你和阿里斯多特勒谈论的时候就注意到这一点。”
“你知道,热心论证诚然是美好的、高尚的事,但是你必须趁着还年轻的时候用那种看来无用的、被许多人斥为空谈的办法磨练自己,训练自己,否则真理将逃避你。”
“巴门尼德啊,用什么方式训练呢?”
“就是芝诺在你听到的这篇论文中使用的方式,不过,有一点除外,我很欣赏你对他说,你不同意的是只对可见事物进行研究,局限在可见事物的领域,认为要对另一方面进行研究,就是要研究那最能用论证来把握的、被认为是理型的东西。”
苏格拉底说:“因为我觉得用那种方式证明事物既像又不像,或证明事物拥有其他任何性质,并不困难。”
“你可以这样说,但除此之外你还要做一件事情,就是不仅要假设如果是某个样子,看看从这个假设会得出什么结果,而且还要假设如果不是这个样子,这样做你才能得到更好的训练。”
此话怎讲?
简单理解就是,最起码也得从正面两个方面研究和考虑事物,是会怎样?不是又会怎样?
“如果你愿意,就让我们以芝诺所假设的这个假设为例:‘如果是多’,相对于多本身和相对于一,应当产生什么结果,再对于一,相对于一本身和相对于多,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关于芝诺的假设,请看《芝诺,爱利亚学派的最强斗士》,这个假设属于论证2,芝诺从神“如果是多”的角度反证出如果神是万物中最强有力者,则它应该是一,这个所谓的神,其实就是“是者”、“一”、实在、一切。
而这里面的“多”和“一”都包含有两层含义:
多
第一层含义:泛指的“多”,概念的“多”,是多的本身,多的理型;
第二层含义:具体的多(个);
一
第一层含义:泛指的“一”,概念的“一”,是一的本身,一的理型;
第二层含义:具体的一(个)。
坤鹏论对于泛指的、概念的、理型的“多”和“一”,专门加上引号,就像“是”和“是者”那样。
以上是巴门尼德给出的第一个训练方式的前一半。
也就是“假设如果是某个样子,看看从这个假设会得出什么结果”,人们应该研究由这个假设所产生的四种结论:
1.对于多的
第一种:相对于“多”本身的结论
第二种:相对于一(个)的(多(个)的极端相反的)的结论
2.对于一的
第三种:相对于“一”本身的结论
第四种:相对于多(个)的结论
“然后,再从相反的假设出发——‘如果不是多’,再研究对于一和对于多将产生什么结果,相对于它们自身以及在它们彼此相对的关系里,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这是第一个训练方式的后一半,也就是“还要假设如果不是这个样子”,看从它出发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1.对于一的
第一种:相对于一(个)(多(个)的极端相反的)的结论
第二种:相对于“多”本身的结论
2.对于多的
第三种:相对于“多”本身的结论
第四种:相对于一(个)的结论
也就是说,从假设中推出来的结论,既要考虑多,也要考虑它的反面——一,既涉及与它们自身的关系,又涉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再者,如果你假设‘是像的’或‘不是像的’,就应当研究:在每一个假设下,对于所假设的本身,再对于异于这个的,将产生什么结果,相对于它们自身以及在它们彼此相对里。”
这是巴门尼德给出的第二个训练方式,它其实和第一个完全相同,都要从正面两面论证,从而每一面得出四种结论,一共八种结论:
1.如果是像的
(1)对于像的
第一种:相对于“像”本身的结论
第二种:相对于不像的结论
(2)对于不像的
第三种:相对于“不像”本身的结论
第四种:相对于像的结论
2.如果是不像的
(1)对于不像的
第五种:相对于“不像”的结论
第六种:相对于像的结论
(2)对于像的
第七种:相对于像的结论
第八种:相对于不像的结论
“同样的话也适用于‘不像的’、‘动’和‘静’、‘生’和‘灭’、‘是’本身和‘不是’。”
“总之,无论任何你每次假设为“是的”或“不是的”,或者拥有其他性质,你必须考虑从假设中可以推出什么样的结论来,既涉及与其本身的关系,也涉及与你选择的其他事物中的任何一个事物的关系,或者与你选择的其他事物中的多个事物的关系,或者与你选择的所有事物的关系。”
这里面“拥有其他性质”与前面的训练方式是不同的,相当于是第三个训练方式。
前面两个训练方式都是针对相反的,比如:前两个训练方式针对的是“A是”和“A不是”、“A像”和“A不像”。
而第三个训练方式则针对如果“A是B”,对于它要研究的会比较多了。
除了研究“A是B”之外,还要研究“A非B”。
后者则要继续往下研究:与“非B”其他可能性之间的关系的结论,比如:如果“A是C”、“A是D”等每一个“非B”;与多个“非B”的关系以及与所有“非B”的关系,这样起码要做十或十四个研究。
“如果你愿意受到全面的训练、透彻地看清真理的话,就应该再研究与你所选择的事物相异的,研究它们本身,同时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无论你假定的出发点是‘是的’还是‘不是的’。”
这句话是针对第三个训练方式的总结。
可以说,上面这段话挺难懂的,坤鹏论对照了三个译本,也只能算是懵懵懂懂吧。
没关系,苏格拉底也不太懂,他表示:“巴门尼德啊,那岂不是没完没了,我一点儿也不明白。你倒不如现身说法,选择某些假设来演示一下这种方法,也好让我受点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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