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坚持是,不为任何他人,即使无人关注,独自一人,还义无反顾地一往无前。

——坤鹏论

坤鹏论:柏拉图的理型论(五十四)-坤鹏论

一、前情回顾

在《柏拉图的理型论(五十三)》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了以下内容:

第一,第二组推论的总结

总的来讲,如果一是一,是“是的一”,一就是诸多相反对立性质的集合体,一是,一变,一可以被认识和被知觉。

第二,第三组推论的第一推论:一是生—灭的

第三组推论是针对第二组推论的补充论证,主要是对物质世界相对性给予一个根据。

由于一是“是的一”,是一与“是”的结合,因此这个结合并非一的本性,而是附加的结合。

这个附加的结合必然要在时间中完成,但凡在时间中的,都会有始有终,因此,一在不同的时候里和“是”结合与不结合,在一个时间里获得“是”、结合“是”,在另一个时间里丢开“是”,不结合“是”。

这个说起来有些难懂和玄乎,坤鹏论认为,其实只要想有生有死的万物,也就很快懂了。

分沾“是”就是产生、变成;

丢开“是”就是消灭。

因此,一是有生,有灭的。

第三,第三组推论的第二推论:一是离散—集合;类似—不类似;生长—萎缩—等同的

巴门尼德从一是一、是多、是生、是灭,推论出:

当一变为一时,多这个性质就消灭了;当一变为多时,一这个性质就消灭了。

一变为多,就是成为部分、离散;

一变为一,就是成为整个,集合。

同理,当一变得不类似和类似时,它必然是变类似化和变不类似化;

一变得大些、小些、等量时,它必然地生长、萎缩和等同。

这些都是物质世界中事物的自觉主动的活动,说明万事万物都是自觉主动地去分沾“是”,而非机械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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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三组推论:如果一是一的补充论证(二)

1.第三推论:一是运动—静止的;

“当一运动时向静止转变、或静止时向运动转变,无疑地它必然不是在一个时间里。”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由动转静或由静转动,转变和一之前所处的状态不在一个时间。

“先静后动和先动后静,这种事情没有转变是不会发生的。”

这句话指出,动静之间的变化必然要经过转变。

“没有一个时间,某某东西在它里可以同时既运动、又静止。”

也就是说,任何事物不可能在同一个时间里既运动又静止。

“它也不能不经过转变就转变过来。”

“那么它在何时转变呢?因为它既不能在静止的时候转变,也不能在运动的时候转变,也不能在时间里转变。”

上面这段话初读会比较难懂,坤鹏论借用陈康注释中的例子再讲解一遍。

假设甲以前是静止的,以后是运动,或者以前是运动的,以后是静止,这由静至动或由动至静只有在一个条件下才可能,那就是——转变。

甲必须由静止状态转变为运动状态,或由运动状态转变为静止状态,可见,转变是动静之间的过渡。

以由静止转变为运动为例,当甲在转变的时候,它不是静止的,也不是运动的。

因为如果它仍是静止的,它还没有转变,如果它已经是运动的,它就是曾经转变过了。

但是,没有一个时间,任何事物在它的里面可以既不运动,又不静止。

换言之,只要是在时间里,任何事物都是保持着要不是静止,就是运动的状态,不可能既运动又静止。

假设由静至动不须由这个过渡到那个,那么由静至动可以在时间里,但因为它不能缺少这个过渡,所以它不能在时间里。

“那它是不是在一个奇异的事物里转变的呢?”

“这个东西是‘突然’。”

“因为‘突然’似乎指的是这样一个关键:一样东西就是从它那里转变到运动或静止的。”

“因为没有一样东西是从仍然静止的静止转变,也不从仍然运动的运动转变,但是,在‘突然’这个处于动静之间的、不在任何时间以内的怪东西里,凡运动的向静止或静止的向运动转变皆进入它里,再由它出。”

“如果一既静止,又运动,它必定从一种状态转变到另一种状态,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做这两件事情。可是它如果转变,那就是在‘突然’中转变,并且当它转变时,它就根本不在任何时间里,也不运动,也不静止。”

这段分析是转变分析中最重要的一段。

假设甲是静止的,向运动转变。

如果它所处的状况没有更改,仍然是静止,那么它没有转变。

再假设甲是运动的,向静止转变。

如果它所处的状况没有更改,仍然是运动,那么它没有转变。

这样它不从未曾更改的静止状态向运动转变,也不从未曾更改的运动状态向静止转变,转变无论向着运动或是向着静止,只能是出于既不运动又不静止的状况,这个状况不在时间里,只在“突然”里。

“突然”处于静止和运动之间,不在时间以内。

它一方面是由静至动或由动至静最先所进入的一端,另一方面又是由静至动或由动至静最后所从出的一端,因为动、静之间的转变必经过“突然”。

因此,我们平常所说的,由静变动,或由动变静,就不是精准的陈述了,因为实际上甲不直接从静止转变为运动,也不直接从运动转变为静止,而是要进入“突然”,再由“突然”出来,从而实现转变。

坤鹏论认为,理解这个推论的关键在于,按照理型论,静止和运动也具有理型,事物静止或运动是因为分沾了相应的理型,那么,这两种状态就不可能是共时的,也就是不可能同时发生。

分沾静止是一个时间,分沾运动是另一个时间。

时间上不能存在既是运动又是静止的所属的同一个。

这和前面对一的生灭的时间条件的非共在的相对性的分析是一致的。

根据第二组推论——如果一是“是的一”,它就是诸多相对性的集合体,这也说明像运动与静止、生与灭等非共在的性质存在一种联结,这个联结就是突然转变,是过渡的,是突然一下就完成了这种非共在相对性的联结。

换言之,运动和静止这两个对立的性质,一对它们的分沾是突然一下就完成的,期间没有时间间隔,因为突变内无时间。

这样,当一运动时,一不能分沾静止,无论它怎样指向静止——如由运动快逐渐到运动慢,它都还是分沾运动而不能分沾静止,它仍是运动的,最后,它是由运动本身的突然转变为静止的,反之亦然。

这个特点对于其他特性也同等有效,比如:一是部分、一是整个,一是部分时,它突然是整个的,并且它不能再分沾部分所是。

这个第三推论的结论为:一是突然的运动又静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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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推论:一是突变的

这个推论是第三推论的推广,旨在对以上所考虑过的加上突然转变这个性质。

“关于其他转变情形也是如此,当一由‘是’转变到消灭或由‘不是’转变到产生时,那时它在某某动静之间,那时它既不是也不不是,既不产生,也不消灭。”

“根据同一论证,当它由一向多进行时,或由多向一时,它既不是一,也不是多,既不离散,也不集合。”

“再者,当它由类似向不类似,或由不类似向类似进行时,它既不类似,也不不类似,既不类似化,也不不类似化。”

“当它由小向大、向等以及其相反者进行时,它既不是小,也不是大,也不是等,既不生长,也不萎缩,也不等同。”

“如果一是一,它就是有这一切性质。”

这一切性质指的是四类变动:

产生和消灭;

类似化和不类似化;

生长、萎缩和等量化;

运动和静止。

陈康指出,第二组推论只是从静的方面研究“是的一”,而这段从动的方面研究“是的一”,所以对于全篇对话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如何重要,这要以后的内容中才能了解到,到那时,就会发现这段不仅是一个加于第二组推论的补充和附加,此外还有其它作用。

总之,这第四推论的结论为:一是突然过渡的,也就是突变的,并且在物质世界中一切都有这样的性质。

3.第三组推论的总结

第三组推论相当于是第二组推论的补充,所以它的假设前提还是:如果一是一,着重“是”,一是分沾了“是”的、与“是”结合的“是的一”。

第二组推论主要论证的是,这样的一在静的诸性质上是相反性质集一身的,也就是说,完全相反的性质同时出现在同一事物上。

而第三组推论则从四类变动上继续论证一同时也是集相反性质于一身,与第二组推论异曲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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