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是个社会概念,因此追求它本质上是在追求社会认可,具体讲,就是追求他人的认可,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却丢失了最宝贵的自我。
——坤鹏论
一、前情回顾
在《柏拉图的理型论(六十八)》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了第八组推论:如果一不是,其他的如何(一):
第一推论:其他的是异、多、块
这个推论论证了其他的和异的关系。
首先,因为“其他的”和“异的”这两个词是同义词,可以通用,因此,其他的是异的。
其次,其他的与一是相异的或互为其他的;
再次,说明了其他的是怎样互为其他的,即以它们是多,是许多个,所以对于每一个自身来说,别的都是其他的。
最后,说明其他的每一个又包含有许多块(许多部分),并相互差异,每一块初看是一,突然表现为多,初看是最小的,突然表现为很大。
后面以此,也就以多和块,又产生了其他推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组推论讲的是现象。
二、第八组推论:如果一不是,其他的如何(二)
1.第二推论:其他的显现为偶数—奇数
“如果其他的是许多块,其中每一块显现为一,那它们看起来就有数目了。”
前面讲过,在古希腊人认为,一是数的开始,有一便有了所有数。
“并且在它们里有些显现为偶数,有些为奇数,却并不真是,只是显现而已,如果一不是。”
这个推论论证的是其他和数的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巴门尼德用了“显现”、“看起来”等词汇,表示在如果一和相对的“不是”结合之下,其他的会显现出极端相反的性质:奇—偶,但这只是显现,并非真是,而是像一、像数、像奇数和偶数,是现象。
2.第三推论:其他的是大—小—等的
“我们说,看起来其中也有最小的,但是,相对于那些既多又小的来说,它们又显现为既多又大的。”
“再者,看来每一块就等于那许多小的东西结合在一起;因为它在达到中间之前是不能从较大的转变为较小的现象的,中间就是等的现象。”
这个要配合前面一段话一起看:
“如果我们拿起自己认为最小的一块,那就会像作梦似的,突然显示为并非自己设想的是一个,而是许多个,并非很小,而是很大,可以从其中进一步分割出许多东西来。”
这样,每块和由它分裂出的比较看起来是很大的,那由它分裂出的看起来是很小的。
在大些的和小些的中间是等,这个前面巴门尼德阐述过,也就是从大些的到小些的过程中必然要经过等,不可能从大一跃为小或从小一跃为大。
那么,当每一块在从看起来是大些的到看起来是小些的这一历程中,达到它们的中间时,它就表现为等,因此其他的也就有等的现象。
以上是第八组推论的第三推论,所得到的结果是:
其他的每块既表现为大于、小于、又表现为等于另一块。
大于、小于的论证关键在于:凡看起来是小的再和那从它分裂出的比较看起来又是大的了。
后来,这个思想被亚里士多德继承并出现在其《物理学》中,成为著名的“由于分的无限”。
而等于的论证关键则是:在从大于到小于这个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中间的等于。
这个推论的意义在于:如果一和相对的“不是”结合,其他的每块或其他的表现为有以下一组相反的性质:大于—小于—等。
3.第四推论:其他的是有限—无限的;一—多
“每一块既然是另一块的边界,这样看来,它本身就并没有什么开头、中间、末尾。”
“因为每当我们在思想上认定某个是开头、中间或末尾的时候,总是在开头的前面还会出现另外一个开头,在末尾后面总可以出现一个跟在后面的末尾,在中间里面总可以出现一个更确切的、更小的中间,因为我们无法把任何东西肯定为一,一是根本没有的。”
陈康对以上这段话的解释比较清晰,让我们参照着他给出的图示来理解一下:
假设甲、乙表示其他的一块或它的一个片断。
接着用丙和丁两点将其分为三部分:甲丙是开头、丁乙是末尾、丙丁是中间。
但甲丙还可以在戊、己两点分为三部分,甲戊是甲丙的开头,甲丙在甲戊之后,甲戊在甲丙之前。
同样的论证关于丁乙,结果是辛乙仍余留在丁乙的末尾。
同样的论证关于丙丁,结果是壬癸乃在丙丁的中间,它比丙丁小些,在甲乙里所占的位置比较丙丁更中间些。
对于为什么在每块或每一个片断中没有固定的开夈头、中间和末尾,巴门尼德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一不是。
这个“不是”是相对的,一不是,就是一是异于其他的。
这样,其他的即不是一,其他的每块(实际上每块也就是每个其他的)也不是一。
这个与块、片断对比的一当然指的是完备的一,是有一定形状的一,它有一定不可移动的开头、中间和末尾。
比如:一个双足损坏了的人体雕塑,我们说它是损失了末部的,却不会认为自断裂处以上的部分是它的末部。而块、片断不是这样的一,因此它的开头、末尾和中间都是没有固定处所的。
“我想,凡是我们在思想上肯定的一切都必然分割成片断,因为我们所肯定的总是一块,并非整一。”
坤鹏论认为,巴门尼德此话之外的含义是,对于渺小的人类来说,眼界思想所见所思的永远只是部分,而非包含一切的整体。
“这样的块,如果从远处马马虎虎地看,就好像必然是一,如果从近处仔仔细细地看,就显得每一个都是无限多的,因为这样一来就剥夺了那不是的一。”
这个包含有一个关于视觉现象的标准叙述,18世纪英国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巴克莱所谓物体情形以所视随视者和对象间的距离而变更,应以这句话为鼻祖。
正所谓:远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庐山”可以理解为世界,“此山中”可以理解为在这个世界中的我们永远处于主观状态,无法完全跳出主观来看自己和这个世界的关系,因此所见所闻归根结底都是主观的,身处远近正侧高低看到的各不相同。
小知识:存在即是被感知的巴克莱
巴克莱,G.是18世纪英国哲学家,主教(1685年3月~1753年1月),西方近代主观唯心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
巴克莱从洛克的经验论出发,承认知识起源于感觉。
但他认为知识的对象就是观念。
他将观念划分为三种:感觉观念、反省观念和想象观念。
所谓想象观念是借助于记忆和想象,对感觉和反省所感知的观念的分解、结合或表象。
这三种观念虽有差别,但最后都归于感觉。
在这个意义上,观念就是感觉。
巴克莱断言,观念只能同观念相似,不能同别的东西相似;观念不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因此观念的产生不需要假设外物的存在。
反之,物却是“一些观念的集合”,例如,当某种颜色、滋味、气味、形象和硬度经常在一起出现时,我们便把这些观念作为一个单独的物来看待,并用苹果的名称来表示它。
在巴克莱看来,不是由物派生感觉观念,而是由感觉观念派生物。
这就是巴克莱修正洛克的经验论而提出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基本观点。
巴克莱还认为,除了作为知识对象的感觉观念之外,一定还有别的一种东西在认识感知它们,这就是心灵或自我。
它是不同于感觉观念的另一种东西。
知识对象即观念是在心灵或自我中存在并为它所感知的。
这就是巴克莱所提出的“存在即是被感知”的著名命题。
“既然如此,每一个其他的就显得既是无限的、又是有限的,既是一,又是多,如果一不是,是异于一的其他的话。”
这一推论的意义是:如果一和相对的“不是”结合,其他的表现为有以下一对极端相反的性质:无限—有限,同时,其他的还表现为有以下一对极端相反的性质: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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