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问的老师才是好老师。
——坤鹏论
一、前情回顾
在《读<泰阿泰德篇> 探究知识是什么(四十二)》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以下内容:
验证它是真胎还是风卵(二十四)
前面,苏格拉底论证得出:
感觉达不到事物的“所是”;
达不到“所是”,就得不到事物的“真”(真理);
知识是真、真实、真理;
因此,感觉不是知识;
它们是不同的两样东西,之前不能划等号。
但是,他马上又表示,这次讨论的目标是:知识是什么,而非知识不是什么。
因此,还需要继续努力,去寻找前者的答案。
不过,前面的这些论证还是非常有用的,起码让他们明白了:不能在感觉中寻找知识,知识在灵魂以自在的方式,跟那些是的东西打交道的时候,所出现的情况中。
泰阿泰德接着说道,这种情况可以叫作“认信/形成信念”,或称论断、判断。
但是,由于信念(论断、判断)存在真的和假的。
因此,知识的新定义应该是:知识是真实的信念(论断、判断)。
苏格拉底表扬泰阿泰德比刚开始的时候爽快多了, 这样很好,非常有利于讨论。
下面就按这个定义继续讨论下去,反正结果无外乎两种,一个是找到了答案,一个是未能找到要寻找的东西,但是,它们都会对参与讨论的人有极大的回报。
这个知识的新定义的关键是:信念(论断、判断)。
而在前面按照普罗泰戈拉的观念,信念(论断、判断)都是真的,所以,下面非常有必要对其重新做一番讨论。
苏格拉底先是提出了自己的一个困惑:为什么人们会认信虚假的信念、论断或判断呢?它到底是如何在我们心中产生的?
二、验证它是真胎还是风卵(二十五)
“接下来怎么样?”
“我们的主张是什么?”
“我们主张,虚假的信念随时都存在。”
“我们当中有人认信假的东西,也有人认信真的东西,正如事物天然本质原是如此。”
“认信假的东西”即持假信念(论断、判断),“认信真的东西”即持真信念(论断、判断)。
“那么,无论就一切事物整体而言还是就个别事物而言,我们要么认识,要么不认识。”
“我目前暂且不谈论学习和遗忘等中间状态,因为,它们和当下这个讨论无关。”
泰阿泰德说:“如果不算学习和遗忘,则除了认识和不认识之外,确实没有其他可能了。”
“那么,有所认信的人,必然是,要么认信了认识的东西,要么认信了不认识的东西。”
因为人们对于事物,就两种状态,一个是认识,一个是不认识,所以,对于事物有所认信的人,肯定也就两种情况,认信了认识的事物,或者认信了不认识的事物。
前者很好理解,后者则是这个论证的关键突破口。
“进一步说,认识某个东西的人又不认识这同一个东西,或者,不认识某个东西的人又认识这同一个东西,这是不可能的。 ”
也就是说,不知其所知,知其所不知,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可能存在的。
接着,针对认信假的东西,苏格拉底指出:
“那么,认信了假的东西的人,认为他所认识的某个东西不是这个东西,而是另一个他所认识的东西,因此他既认识这两者,而又不认识这两者,会是这样吗?”
严群的翻译很优秀:“思议假事物者是否指鹿为马,于其所知者不以此为此而为彼;是否并知彼此而不省识彼此?”
“这是不可能的,苏格拉底。”泰阿泰德答。
“那么,认信了假的东西的人,会认为他所不认识的东西是另一个他所不认识的东西吗?譬如,既不认识泰阿泰德也不认识苏格拉底的某个人,他会在思想中认为苏格拉底是泰阿泰德,或者泰阿泰德是苏格拉底吗?”
泰阿泰德表示:“这怎么可能呢?”
“但是,一个人应该不会认为他认识的东西是他不认识的东西,或者认为他不认识的东西是他认识的东西。”
“那么,他怎么会做出错误认信呢?”
“既然一切东西要么为我们所认识,要么为我们所不认识,所以,应该不可能认信这两者之外的东西。”
“但是,在这两者之中显然不可能做出错误认信。”
再来对照严群的译文:“然则焉能作虚假的论断?一切既不出于知或不知二途,此外更无作论断之可能,此内亦无作虚假的论断之余地。”
“或许我们不应该按照‘认识’和‘不认识’这条路径来考察我们所探究的东西,而应该按照‘是’和‘不是’的路径来进行考察。”
显然,从“认识”与“不认识”事物的角度讲,人们是不可能产生假的信念(论断、判断)的,所以苏格拉底建议换到事物“是”或“不是”的角度论证。
“或许可以简单地说,只要某个人关于任何事物认信了不是的东西,那么他肯定认信了假的东西,不管他的思想在别的方面处于什么状况。”
“认信了假的东西”也就是持有了假信念。
“那么,泰阿泰德,如果某人问我们:‘有人会觉得这样的说法是可能的吗,也就是说,会有某个人认信不是的东西吗——无论就那些是的东西之不是而言,还是就不是的东西自身而言?’对此我们怎么回答?我觉得,我们会回答说:‘对,只要他在想的时候想了不真的东西。’不然我们怎么回答?”
这个问题理解起来有点难度,坤鹏论认为,它是说,人有可能认信、思考不是的东西吗?不管这个不是的东西是关于是的某事物,或者这个不是的东西自身。
而他们的回答的意思则是,对,他相信某事物,而他相信的事物又是不真实的,他在这种时候就是在认信、思考不是的东西。
“同类情况在其他场合是否可能出现?”苏格拉底问。
泰阿泰德不解地回问:“哪种场合?”
“例如,某人看见某个东西,然而他看见的却是无物。”
“这怎么可能呢?”泰阿泰德反问。
“的确,如果某人看见了某一个东西,他所见必然是某个是的东西,你肯定不会认为‘一’属于不是的东西。”
也就是说,只要是一物,必然是,而不可能不是。
“那么,看见某一个东西,即看见了某个是的东西。”
“因此,听到某一个东西,即听到了某一个东西,也就是听到了某个是的东西。”
“同样,接触到某一个东西,即接触到了某一个东西,那么,也就是接触到了某一个是的东西。”
接着,苏格拉底将上面的逻辑应用到了认信上面。
“有所认信的人一定是认信了某一个东西。”
(严群译文:有所思议或论断者岂不是思议或论断某一物?)
“认信某一个东西,即认信了某一个东西,那么,也就是认信了某个是的东西。”
(严群译文:思议某一物者岂不是思议存在的某物?)
“因此,反过来讲,如果认信了不是的东西,也就是没有认信任何东西,认信无。”
(严群译文:思议不存在之物是思议无物。)
“没有认信任何东西,则根本就没做出认信。”
(严群译文:思议无物等于一无思议。)
换言之,认信无和无认信是一回事。
“那么,认信不是的东西是不可能的,无论就那些是的东西之不是而言,还是就不是的东西自身而言。”
“这样的话,认信假的东西就有别于认信不是的东西。”
也就是说,认信、思议、论断虚假事物与认信、思议、论断不是的东西,是不同的。
“那么,无论按照这种路径还是按照刚才那种路径进行考察,我们都没有发现假信念(论断、判断)存在于我们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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