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需要经常跳出自己整天埋首其中的具体生活看一看人生的全景,以人生的长度去度量自己所执念的东西,这样会活得更洒脱更快乐些。
——坤鹏论
一、前情回顾
在《读<智者篇>论“是”(三十六)》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了黑格尔对于柏拉图通种论的评价,这里就不对其重复了,而是再大致总结以下几点:
第一,大众的矛盾观和柏拉图的矛盾观
我们说一个人是“一”又是“多”,一般的理解是,一方面,每个人都是“一”,另一方面,每个人又有许多肢体、器官、特质等,是“多”。
但是,这是“把两个思想割裂开来的,而在思辨的思维里这两个思想是结合的,我们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这是思辨的思维里所要达到的目的。”黑格尔这样分析道。
这是人们通常的矛盾观,即从一个角度看某事物如何,换个角度看又是如何,但这只是外在的不相关联的指出。
当时的智者派揭示了这种矛盾观,然后利用了这种矛盾观,从而获得了广泛认可。
我们应该承认,就冲这一点,他们对于人类思想的发展还是有着很大贡献的,当然其中最为重大的贡献还是对于政治思想的。
他们说,没有什么真正独立存在的东西、稳定确定的规定,一切都随感觉和一时的利益而定。
当你肯定什么时,他马上就可以从另一方面否定这一点,他们特别强调一切都矛盾对立,一切都变化,而且随感觉而变,都是相对的,没有真正可以肯定的东西或思想、意见和知识,也就是,无“真实”可言。
智者派的辩证法是主观的、相对主义、怀疑主义的辩证法。
黑格尔认为,柏拉图通种论所揭示的相异者、“是”与“非是”、“一”与“多”等等的结合,并不仅仅只是由“一”过渡到对方,而是与“一”同生同在的,谁也不比谁多,谁也不比谁少,这才是柏拉图哲学最内在的实质和真正伟大的所在。
也就是说,柏拉图那里,不仅要从不同角度考察事物本身的差异和矛盾,更要认识到这些不同方面仍然保持着的本质联结或相通。
所以,柏拉图认为,真正的辩证法,其本质在于认识分离、对立与相通、统一不可分割;必须在分离中把握相通,在统一中保持区别,这是日常的矛盾观达不到的。
换言之,柏拉图要建立客观的、有确定规定性的知识和辩证法,所以必须要同智者派的辩证法作斗争。
而黑格尔哲学成就中有很大一部分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通种论,他将柏拉图的“否定即规定或肯定”发展成为最普遍的辩证法根本原理,并获得了极大成功。
第二,柏拉图哲学思想的升级
就这样,巴门尼德提出的、柏拉图早期信仰的关于“是”与“非是”的对立观点,被完全消解了。
这个消解是通过逻辑推论的方式在纯粹概念内部完成的。
巴门尼德以及早期的柏拉图将“是”与“非是”对立看待,这是因为他们将“是”视作概念,从而将其作为理性认识的对象,而将“非是”只看作感性现象,是感性经验的对象,也就是意见形成的源泉。
但是,后期的柏拉图不再将“非是”看作感性经验的对象,即现象世界或绝对的“无”,而是将其提升为与“是”并存的“种”(理型),从而使之也成为了理性认识的对象。
这样,“非是”如同“是”,有“是”就有“非是”,“非是”也获得了“是”所具的普遍性,从而在概念内部消除了“是”与“非是”的对立,它们只是相异而已。
这表明,柏拉图的哲学思想从早期把握问题靠感性与理性两个层面的对立,转变为晚期从理性概念层面来逻辑一致地把握问题。
一、通种论(六)
接着,客人指出,上述论证的结果已经完全突破了巴门尼德所划分的范围,并且离开很远了。
“那么,你可知道,我们不再听信巴门尼德,已经远远突破了他的限制?”因为,“我们在推进探索的过程中已经向他表明了那个他禁止我们去考察的东西。”
泰阿泰德问:“此话怎么讲?”
“因为他说:
他绝不会使‘非是者’‘是’得到证明,
要让你的思想避开这条研究途径。”
“而我们不仅证明了‘诸非是者’‘是’,另外还揭示了‘非是者’实际所是的理型。”也就是说,“非是者”是以什么形式“是”以及所归属的那个理型。
“因为我们后来证明了‘异’的本性是‘是’,它把‘一切是者’划分为彼此相对的各个部分,因此我们也就胆敢说,与‘是者’对立的、‘异’之本性的各个部分真地是‘非是者’。”
也就是说,“异”的每一个部分,不论同“是”怎样对立,它也是“是”的一部分:这就是我们称之为“非是”的东西。
泰阿泰德说:“至少在我看来,客人呀,我们说得完全没错。”
“那么,不要使别人误会,说我们证明了‘非是者’是‘是者’的反面,却又敢于主张‘非是者’‘是’。”
“因为关于‘是者’的反面,我们早就不去研究:它‘是’还是‘非是’,是可以论证的还是根本不能论证的。”
也就是说,我们早就不谈论‘是者’的反面“是”与否、可说与否。
这等于宣告巴门尼德所讲的那个“非是”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是”的绝对的反面,即绝对的“非是者”,完全没有规定因而完全不能言说的东西,因此,就要同这种思想方式正式告别。
“至于我们刚才所说‘非是者’‘是’,除非某人驳倒我们,让我们信服我们说得不对,否则他就应当跟我们一样说:
(1)各理型相互结合、彼此相通;
(2)‘是’与‘异’贯穿一切(理型)当中,并且彼此贯穿,相互渗透;
(3)‘异’分有‘是’,由于这种分有,它‘是’;但它却不是所分有的那个东西,而是异于它;由于它是异于‘是者’的,那么很明显它必然是‘非是者’;
(4)反之,由于‘是’分有‘异’,它会异于其他各个理型;由于‘是’异于所有那些理型,它不是它们当中的一个,也不是其它所有理型的总和,而只是其自身;因而,‘是者’毫无疑问不是成千上万个东西的堆积;而其它理型也是如此,无论就其各自还是就其总体,在许多方面‘是’,在许多方面‘非是’。”
“如果有人不相信这些明显的结论,不承认这些对立面,他就应当自己考察它们并提出比现在这个更好的论述。”
“但是,如果他自以为在其中发现了某个疑难,想出某种艰深的东西,就自夸其得,喜欢把论证一时扯到这儿,一时又扯到那儿,就像刚才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这是把力气浪费在那些不值得努力的事上面了。”
“因为发现那个东西既不要什么才智,也不是很难发现的,而既艰难又美好的是另一件事。”
“是什么?”泰阿泰德问。
“就是面前提到的:把人家的说的那些话摊开,都放到各自位置上逐个探索,加以检验,放弃那些不能引导前进之路的诡辩,让自己能够跟得上这样一步步的考验。”
“当有人断言‘异’以某个方式是‘同’,‘同’以某个方式是‘异’时,那么就要弄明白,他认为这两者(‘同’与‘异’)在什么意义上、相对于什么东西出现了这种状况。”
“再则,当有人断言‘同’无论以什么方式都是‘异’,‘异’无论以什么方式都是‘同’,大者是小的,相似者是不相似的,他总是以这种方式在论证中提出矛盾并借此取乐,那么就要能够指明这不是真正的辩驳,而且这个人显然是刚刚接触‘诸实在’的新生儿。”
也就是说,笼统地说什么“异”有时是“同”,“同”有时是“异”,“大”有时是“小”、“似”有时“不似”,并且在辩论中总是喜欢这样兜正与反的圈子,这不是真正的辩驳,显然是初次接触“是”的问题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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