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是主观的,所以总会带有偏见,即使是最客观的科学家也无法避免,而偏见往往源于与自己的利益冲突,所以了解一个人的偏见是快速了解一个人的最佳途径。
——坤鹏论
第三卷第五章
原文:
(12)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数”“点与面及立方体”是否就是本体的一类。
解释:
这里讨论的是第12个问题:数、体、点、面都是实体吗?
原文:
若不是,那是什么让我们对于事物本体如此迷惑,实是究竟是什么。
解释:
正命题:如果数、体、面、线、点不是实体,那么,还有什么东西能是事物的实体?
原文:
演变(注:也有译为“属性”)、运动、关系、趋向,比例,似乎都不足以揭示任何事物的本体;
因为虽然这些都可为主词的说明,却都不能是“这个”(事物之所成为实是者)。
事物之最能揭示本体者,莫过于水火土气四元素了,
万物都是由这四者组成,而热与冷以及类此者,则是这四元素变化所致,而非四者的本体;
只有那些在如此演变着的物体才是一些常存而实在的事物,也就是本体。
解释:
演变、运动、关系、趋向,比例都不指示实体,因为它们需要一个基质,它们都是表述实体的,不是“这个”;
那些看来最能表示实体的东西,比如:水火土气四元素,它们构成组合物体,
而冷热等诸如此类者,也都不是实体,它们只是实体的属性,只有在它们背后常存实在的“体”才是实体。
原文:
但在另一方面来说,方体与面比较而言,更偏离于本体,如同面较于线、线较于点与单位一样。
因为体由面来包持,无面不能成体,而无体时而却还自成立(面于线,线于点亦然)。
解释:
但是立方体是由面、线、点规定的,有点才有线,有线才有面,有面才有体,
所以从本性上讲,体不如面,面不如线,线又不如点。
如果没有点、线、面,就不能有方体,相反,如果没有方体,仍然可以有面、线、点。
原文:
所以大多数哲学家,其中尤以早期诸先哲为甚,
他们认为,本体与实是应该就是事物的实体,而其他则只是这实体的演变,
因此实是的基本原理就是物体的基本原理;
而较近代,也是一般被认为较聪明的哲学家,却想到了应以数为基本原理。
我们已说过,这些若不是本体,那么世上将绝无本体也绝无实是;
至于这些本体的属性就不该冒称实是。
解释:
所以早期哲学家认为,只有物体才是实体,
再后来,那些被认为较为权威的近代哲学家却认为,只有数,才是实体。
除了由数组成的点、线、面、方体外还有什么别的实体呢?
原文:
但若是承认点线较于方体更接近本体,我们是不能看见它们归属于何种实体的(它们于可见实体中是不能存在的),那这样可见本体就无从说起。
又,这些明显都是本体的分支,——是宽窄,另一是深浅,又一是长短。
另外,方体中是无形状的;石头里是找不到赫尔墨斯神像的,正方体之中也是没有半个方体的;
因此面也不在其中;如果面在体之内,半个正方体的面也该算是在正方体内。
关于线与点与单位而言,亦复如此。
所以,单方面讲,方体应是最为高级的本体,另一方面而言其他的比起方体更接近本体,但不能举说具体的实例;
这点较为迷惑,究竟什么才是实是,什么又才是事物的本体。
解释:
反命题:点、线、面是实体。
但是,这样也会遇到许多困难:
第一,点、线、面属于哪一类实体呢?
显然,它们不是可感知的物体,它们只是从物体分割而成的,
有的是从深度上分割(成面),有的是从宽度上分割(成线),有的是从长度上分割(成点),
如果一个平面没有从主体中分割出来,就没有这个平面,
正如赫尔墨斯的像,如果没有从大理石中雕刻出来就没有这个像。
同样,线如何没有从面中分割出来,点如果没有从线中分割出来,就没有线和点。
所以,怎么能说点、线、面是实体呢?
原文:
除上述的章节之外,创生与毁灭的问题同样带给我们诸多迷惑。
比如本体是之前不存在而现在存在,或是先存在而之后不存在,
这样的演变便是被认为经历了一场创生到毁灭的过程。
因为当各个物体相聚或相离,它们的分界线于相聚时相合而成一界,于相离时则相分而成两界;
如此一来,于相合之时并无分界,界归于无;
而当相离之时,则之前不复存在的分界线又复出现(这不能说是那个不可再分的点被一分为二)。
若是分界线创生或消失,又从何而生,从何而灭?
这样的说法也可以用于时间的当前一瞬:同样不能说时间是处于一个由生到灭的过程中,而又似乎无时无刻不在变化;
这说明时间并非一本体。
显然,这于点线面而言亦是如此;
因为它们的限定及划分与时间是相同的,可以引用同样的论点。
解释:
第二,从生成与消亡的角度来讲,更是有不少困难。
如果实体以前不存在而后来存在了,就是生成;
如果实体以前存在而后来不存在了,就是消亡;
可是面和线的情况却不是这样,
当两个方体合而为一时,它们原来各有的一个面现在消失了,
当一个方体分割为两个面时,原来没有面的地方却出现了两个面。
如果说方体、面是实体,它们从何产生,又是如何消失的?
时间上的现在也是这样,它既不生成也不消亡,而是永远变化着的,但却不是实体;
点、线、面也是这样,它们都不过是界线,或是分割。
很明显,那些主张数、点、线、面、体是事物的实体的人,是将物体抽象化而得出的结论,
而那些反对这些抽象的东西里有实体的人,则是从具体事物来进行论证的,
可见,这个问题的争论最终还是归于抽象和具体,也就是关于普遍和个别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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