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固执,人家自然闭嘴,于是你越来越听不到真话,越来越自以为是。
——坤鹏论
第四卷第三章(二)
原文:
凡为每一个有些理解的人所理解的原理必不是一个假设;
凡为有些知识的人所必知的原理,当是在进行专门研究前所该预知的原理。
解释:
只要是能够被每一个稍微有理解能力的人所掌握的原理一定不是一条假设;
只要是有点知识的人都熟知的原理,应该在进行一切专门的学术研究之前就必须掌握。
亚里士多德指出,最为确当的原理,是属于哲学家来研究三段论的始点,
也就是,哲学家最知道关于种的东西,必定能够陈述种的最为成立的通则,
并且,因此哲学家必定能够陈述最好的成立的所有原理,
亦即那些关于它们我们不能被欺骗,
它们都是众所周知的,并且是基于假设之上的,
并且它对于一个知道任何事物的人都是应该知道的。
原文:
现在,让我们进而说明什么是这样一个最为确当的原理。
这原理是:“同样属性在同一情况下不能同时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主题”;
我们必须预想到各项附加条件,以堵住辩证家趁机吹求的罅隙。
因为这符合于上述的界说,他就是一切原理中最确实的原理。
解释:
现在,我们进一步说明什么是这样的一条最为确当的原理,
它就是:在相同的情况下,同样的属性不能同时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主体;
我们务必要设想各种的特殊情况,不能给辩证家任何可乘之机。
因为它与上文所述的边界之说相符,这就是所有原理中最为确当的原理。
原文:
传闻赫拉克利特曾说“同样的事物可以为是亦可以为非是”,这是任何人所不能置信的。
解释:
传言赫拉克利特说过,“同样的事物既能为‘是’亦能为‘非’”
这是所有人都难以置信的。
原文:
一个人的说话当然不是必须置信;
假如相反属性不该在同时属之于同一主题(常有的条件必须循例予以附加),
假如一条规律反驳另一条规律者便与之相反(矛盾),
那么,这就显然是不可能的:“同一人,在同一时间,于同一事物,既信为是又信为不是”;
如果有人发生这样的错误,他就同时执持了两相对反的意见。
为此之故,凡是逐节追求证明的人,总是逼到最后一条规律为止;
终极规律自然地成为其它一切原理的起点。
解释:
一个人说什么,并不必然就主张什么,
换句话说,不需要相信一个人说的所有话,因为并非所有都绝对可信。
如果相反的属性不能再同时属于同一事物(一般的条件也是要纳入这个前提),
假如一种意见是在反驳另一种意见,就说这两种意见相矛盾,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例如:同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对于同一事物既为信也为不信;
如果有人犯这个的错误,他就是同时肯定了两相矛盾的两种意见。
因为如此,所有逐一求其论证的人,总会到最后一条真理才会止步;
最终的真理也自然而然地成为其他所有原理的起点。
这一章,亚里士多德主要讨论的是逻辑学中的“矛盾律”。
其实吧,“矛盾律”这个名字也不贴切,因为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强调的是“不能矛盾”,
也就是,他指出一个最平常也最根本的“思想规律”:
在同一时间,同一条件,同一个方面,一个事物的属性不能是A又不是A,即这个相互矛盾的两种属性,不能同时归属于一个主体。
现在人们给出的“矛盾律”的定义是:矛盾律是指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两个反对或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承认它们都是真的,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如果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就会出现思维上的前后不一,自相矛盾。
亚里士多德说,这对于懂事的人都是应该懂的,并且明显指出,这个原理和赫拉克利特的学说是对立的。
所谓赫拉克利特的学说,就是万物皆处于流变之中的辩证法思想,
它堪称古希腊哲学中最为耀眼的哲学思想,特别是在科学界提出量子力学之后,它揭示了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规律。
而亚里士多德在这里讨论的则是日常生活中一个片断时间中,对于事物的静态观察和思维。
可以说,正是由于截取片断时间,对事物进行静态的观察和思维,才有了我们的知识,
否则只能像赫拉克利特的学生克拉底鲁那样,啥也别说,
因为一切都变动不居,万物只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旋风”,瞬息万变,事物无稳定性,什么都不是真的,关于任何东西都不可能说什么,人们对任何事物都不能作出肯定或否定,因而无真理可言。
言归正传,正是在这种截取一段时间,对事物进行静态观察和思维的特殊条件下,是排斥矛盾存在的,从而保持思维前后一致的要求。
当然,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这种限制在一定的静态条件下的事物,仍然处在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中,
事物原有的质的状态还没有发生根本的质变时(也就是它仍处于保持原有状态的情况下),
人们在把握和思维事物,以及表述该事物的状态时,是不容揭发其所饮食的矛盾和其斗争与变化的。
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矛盾律”,实际上应该称为“不矛盾律”,
即不承认、不揭示和表达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变化, 而只表达其在矛盾未达到引起质变时的平静状态,
从而异于我们所思维和表达的状态。
这在所谓“形式逻辑”的思想中,是一条根本规律,
它的基础是“同一律”,即A就是A,A不是非A,指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概念或者命题都应该有它本身的含义,并且要保持前后一致,不能随意改变,比如:运动会开幕式那天,所有同学都到了,包括几个同学的家长,在这句话中,同学和同学的家长不是同一概念,是不可以混淆的。
像逻辑学中“偷换概念”或者“转移话题”等逻辑错误,都是违反了“同一律”。
由“同一律”进而发展为另一条形式逻辑规律——“排中律”,即一个论断与它的矛盾的论断不能同时为真,其中必有一个为假。
这三个形式逻辑规律,使得我们的思维和表达能保持在确定性之上,前后一致。
可以说,作为逻辑学家的亚里士多德在方面的贡献是厥功至伟的。
而建立这些思维规律之上的“三段论”更是亚里士多德对人类思维科学的一项巨大贡献。
不过,亚里士多德将日常静态思维领域中的思维规律提升到哲学思维(即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的规律)的高度,将其与哲学思维视为同一物,这就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
因为在自然界和社会中,事物总是在其固有的内在矛盾的发生、发展和斗争中运动变化的,这是一条更为基本的宇宙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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