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是一门没有正确答案的学问,它的作用就是推动你去思考。

——坤鹏论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81)-坤鹏论

第五卷第六章(三)

原文:

(3)若为求其“怎是”而所得定义无异者,

这样两件事物也称之为一。

解释:

如果在追求事物的本因过程中,对于两件事物所得出的定义并无差别,那么它们也可以并称为一。

原文:

这样,不管事物或增或减,只求其不离于定义,仍还是一,

例如平面图凡符合于图式定义的就应为一,

一般说来,那些事物,尤其是实物,其本体在时间上,在空间上,或在定义上不可分区的,总说是一。

解释:

这样的话,不管事物或是增加或是减少,只要其定义不变,仍旧为一,

比如:平面图形,只要符合图形的定义,它就应该是一,

总的说来,那些事物,尤其是实际存在的事物,如果是本体在时间空间以及定义上都没有差别的话,就必定是一。

原文:

那些不容区分的事物,只要尚未被区分,总得被称为一;

例如两件事物,若作为人而论无可区别,那就同称为人的一类;

于动物就同为动物一类;

于计量,就同为计量一类。

解释:

那些不可分割的东西由于不可割而被称为一;

例如人作为人是不可分割的,就同称为人的一类;

而于动物而言,就是动物之一类;

对于计数而言,就是计数的一类。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81)-坤鹏论

原文:

现在我们可以辨明有些事物是由于与其他成一的事物相并类或相比附而称一;

但有些则因其本义而称一,如本体之为一,就是其中一类。

解释:

现在我们知道了:

有些事物为一的原因,是因为它与其他事物相比较或是相结合;

有些事物为一则是因为其本身,比如本体为一者就是其中一类。

即,原初也被叫作一的事物,是那些在实体上是一的事物。

原文:

这个“一”可以出于延续,或出于形式,或出于定义;

凡延续或形式,或定义非一的,我们也就不可以“一”计,而以多来计算它们了。

解释:

或者在连续性上,或者在形式上,或者在定义上是一的事物,我们将其叫作一;

所有连续性或形式或定义上不为一的事物,我们就不能用“一”对其进行计量,而是用“多”来为之计量。

原文:

任何事物若有量而延续,但除非它已是一个整体,

具备统一性的型式,我们不称之为一;

例如见到各小块的皮已凑集在一起,还不能说这是“一”(鞋);

我们只有在这些小块已缝成为鞋,具备了某鞋的型式,方得称之为“一”。

正由此故,在所有的线中,圆是最真实的“一”,因为它“完全”。

解释:

任何事物如果具备量且具备连续性,除非它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具备统一的模型,否则我们是不会称其为一的;

比如我们见到多个小块的皮被聚集在了一起,还不能说这是“一”,

只有在这些小块的皮已经被做成了皮鞋,并具备了某些鞋子的模型属性之后,

我们才可以称其为“一”。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在各种线之中圆周线最接近真实的一,因为它具备了完全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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