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环境的生物,方方面面都深刻地受着环境的影响,所以打造良好的环境会反向使人变好,这个环境包括物理的,也包括精神的,后者尤为重要。
——坤鹏论
这一章讨论的是以下四个名词:
相反、相对(对立)、种属有别(在种上相异)、种属有别(在种上相同)。
第五卷第十章
原文:
“相反”(对反)一词应用于相反(矛盾),与对成,与相关,与阙失和持有,以及生成和消解所从发生和所向演进的两端;
解释:
“相反”是指矛盾、相关、短缺或具有、由它而出最终又回归于它的终极之物,比如:生成和消灭。
对于“相反”,这里列举了四种情况:相对、矛盾、反对、缺失或具有。
因为一个事物只是反对于或相反于另一个事物,是因为彼此的依赖性,它们是彼此相对的,或者是由于一个离开另一个,这里有三种情况:
1.一个完全离开另一个,这就出现一个否定;
2.仅有一个留下来,这就出现了缺失;
3.主体或者种留下来,这就有了反对的,在不相同主体中而且也在种中有对立。
原文:
凡一切事物的质性,其两极可涵融于同一事物中,而不能同时出现的——无论是它们的本身或其组成——被称为相反。
一物不能同时是灰与白;
所以灰与白的原色是“相反”的。
解释:
那些双方不能同时出现于同一容受者的东西,也被称为相反。
或者是它们自身,或者是它们的组成物。
灰色和白色不能同时出现于同一事物, 所以它们的组成物相反。
这句指出有两种方式来观察相反:
1.是包含运动的,运动的开端和终点是相反的,白是产生于不白,火是从非火产生的。
2.是包含主体的,那些不能在同一时间属于同一主体的属性,必然是彼此相反的,因为一个身体不能同时是白的和黑的。
原文:
“相对”(对成、对立)一词应用:
(一)于种属相异的属性,这些属性不能同时归属于一个主题的;
(二)在同种属中其间差异最大的两事物;
(三)在同一广涵事物中所可涵有差别最大的属性;
(四)在同一职能中所管辖的最相异之事物;
(五)事物之间,在种属而论,或品种而论,或就其自身而论,其差别最大的也可应用这一词。
解释:
“相对”(对成、对立)使用于以下情况:
1.主要的方式是某些属性,当其在种上不同,就不能同时属于一个主体,
因为严格地讲,对立的属性是属于同一个种的,比如重量和圆圈运动不能属于同一个主体。
2.同一种属之中差异最为明显的两类事物。
3.同一广泛事物之中包含属性差别最大者。
4.同一能力之中最为相异的事物。
5.事物种属、或品种、或其自身差别最为明显的。
于是,在相对的情况下,只有三种情况:
1.一个完全离开另一个,这是否定;
2.只有一个留下来,这是缺失;
3.主体或种留下来,这是反对。
总的说来,在“不同”中有“相反”和“相对”(对立)两大类。
“相反”指两个不同的东西,在同一类的差异并非极端的、终极的,而是有着中间的不同程度,比如:白和灰。
“相对”则是两者的差异是极端的、终极的,没有中间的程度,比如:白与黑、东与西、正确与不正确、理性与非理性等。
实际上,它们就是我们称之为矛盾的东西。
原文:
除了上述数类外,凡事物持有上述各类的对成,与容受或产生,或可能容受与产生,或正在容受与产生,或是接受与拒绝,或是在持有与褫夺着上述那些对成的,也被称为相对。
解释:
除了上面讲到的,凡是所有含有上述诸类的对立者,或是容纳或是产出,或是能够容纳与产出,或是正在容纳与产出,或是接受与拒绝,或是持有与侵占所有上述诸类的对立者,也被称作相对。
原文:
因为“一”与“是”含义甚多,其它诸名词从此衍生,所以“同”、“别”、“相对”等词亦必相符而有甚多命意,所以它们在各范畴中亦必有各别的含义。
解释:
因为“一”和“是”都有多种意义,而“相同”、“相异”、“相对”的意义必然和它们一齐变动,所以,后三者也必然有着多重意义。
原文:
“种属有别”应用于同一种属而互不相从的事物,或在同一种属而有所差异的事物,或事物在它们本体上含有一些相对性,以及含有所以各自成为独立品种的相对性(包括所有的相对性或所谓基本上的相对性);
解释:
“种属有别”这说法应用于:
同一种属,但是相互不为从属关系的事物,
或者是虽然存在于同一种属,但具有属差的事物,
或者事物于其本体而言是相对的,
以及包含因其相对而独自成体之物(包括所有的相对性或是所谓的基本相对)。
原文:
这样,那些事物在同一种属(门类)中,其品种可得各自制成定义的,
例如人与马同为动物类,而它们各自的定义则不同,
以及那些事物本体相同而仍有所异的,这些也称为“种属有别”。
解释:
这样,那些事物在同一种属中可以得出各自所有的定义,
比如:人和马同属于动物这一种属,但是他们自身的定义并不相同,
以及那些存在于同一本体却具有差别的事物,这些也是被叫做“种属有别”。
原文:
“种属相同”的各个命意与上述的“有别”却正相反。
解释:
“种属相同”的意义和上面讲的“种属有别”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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