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来自不确定性,我们不知道或是知道的太少,会令我们形成心情上的空洞,于是在前进、做事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处理各种不确定性的疑惑的时候,恐惧便会很快占领这些空洞,让我们瞻前顾后,提心吊胆,怕这怕那,战战兢兢……知道了这个道理,克服恐惧也就变得简单了,那就是用知识,特别是实践后自己总结验证过的知识填满那些不确定性带来的空洞,恐惧自然也就无孔可入了。
——坤鹏论
第七卷第十章(四)
原文:
至于物质本身是无由自知的。
有些物质是可感觉的,有些可理知的。
解释:
但是,质料是不能按照它本身来加以认识的,
有些质料是可感的,有些则是可知的。
原文:
可感觉物质,例如铜与木材与一切可变化的物质都是的;
可理知物质为存在于可感觉物质之中的不可感觉事物,例如数理对象。
解释:
可感的质料,如像铜、木头和所有可以变化的质料;
而可知的质料,如像那些呈现于可感事物的东西,但不是作为可感知的,这就是数学的对象。
这里亚里士多德除了强调公式是就“形式”来说的之外,还特别解释了一般的质料和特殊的质料的区别。
所谓“特殊的质料”是具有特殊的质、量、形状等等的具体存在物中的质料,如铜、木等,
而一般的质料,则我们常说的,具体质料的抽象物,它已把一切的质、量、性状等去掉而变不可感知的,即只能用思维把握的可知的东西,这就是“数学对象”,其实这就是只能在思维中把握的抽象的“质料”的概念。
这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讲的“原初的质料”,即没有任何质量性状的原始的质料的抽象概念。
在现实中是没有这样的质料的,而只有各种具体的质料。
原文:
于此我们已讲明了关于全体与部分以及它们“先于”与“后于”的问题。
解释:
这样,我们就陈述了关于整体与部分,以及它们的在先性和在后性的问题。
原文:
然而当有人询问究属直角、圆、动物是“先于”抑或那些组成它们的与可以由它们分解出来的各个部分是“先于”呢?
我们不能简单地答复这问题。
解释:
但是,当任何一个人问是直角与圆与动物在先呢,还是它们被划分成的东西及组成它们的东西,亦即部分在先时,我们必定会答复: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加以回答。
也就是说,必须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原文:
如果以灵魂为动物或一切生物之本,
每个个别灵魂即为个别生物之本,
所以为圆即圆,所以为直角即直角,
解释:
因为灵魂如果也是动物或是一切活的东西之本,
每个具体的灵魂即为具体生物之本,
所以,一个圆就是这个圆,一个直角即为直角,
原文:
而直角的怎是即直角,那么全体就得被认为后于部分,
即其公式内所包括的各部分与个别直角的各部分
(因为铜所制的物质直角与线所成的直角两皆后于其部分);
解释:
而直接之怎是(本质)即是直角,那么这样整体就被认为是后于部分,
即是公式内所包含的各个部分与具体直角的各个部分
(因为铜制的物质直角与线所组成的直角部分都是后于其部分);
原文:
同时则那非物质直角是后于公式所包括的直角之部分,而先于任何个别实例所包括的部分。
解释:
同时,那非物质的直角后于包括在公式中的部分,但是先于那些包括在具体事例中的部分。
以上的在一种意义上的整体是指以质料为内容的整体,亦即亚里士多德解释的由铜所作的直角,以及那由线形成的直角都要后于包括在公式中的部分,以及属于个别直角的部分。
因为,它们是指带着质料的整体。
所谓非物质的直角这样的整体则要后于包括在公式中的部分,这是因为这样的整体是指直角的尬啊,它会从形式上看后于这个在公式中的形式的部分,但是它先于个别直角,因为个别直角包括着形式和质料,所以公式中的形式部分也是先于它的。
原文:
所以问题不能作成简单的答复。
解释:
所以,这问题不能简单作答。
原文:
可是,灵魂与动物若不是合一而是相异的事物,那么如前所曾述及各个部分中将有些称为先于,有些不称为先于动物。
解释:
但是,如果灵魂与动物不是合一而不同的事物,那么那样的话,就如同之前所述,有的整体就是先于它们的诸部分的,其他的正如我们已经说过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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