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成功者基本不会嫉妒,或者说起码不会嫉妒他所成功的领域的其他人,因为他已远远超出,在他眼中已经没有可以嫉妒与竞争的人。
——坤鹏论
第七卷第十四章(下)
原文:
但,(二)试假定“每一品种的通式是各别的”。
于是,这就实际上将有无尽数的事物,其本体为“动物”;
因为“人”以“动物”为彼所具诸要素之一,非由偶然。
解释:
(二)但是,如果“动物”这个通型在每一个属中是不同的,那么:
(1)这样,实际上就会有无限数目的事物,其实体是“动物”;
因为“人”并非出于偶性而有着“动物”作为它的因素。
原文:
又“绝对动物”将成为“众多”(子)在每一品种中,“动物”将成为这品种的本体;
因为这品种就跟着“动物”而取名;
如其不然,说是另有别的要素为之本体,“人”将出于这另一要素,亦即另一科属了。
解释:
(2)再有,还有许多事物将是“动物本身”,
a.因为在每一个种中的“动物”将是那个种的实体,因为那个种并非根据别的什么东西而被如此称呼的;
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其他的将会是在“人”之中的一个因素,亦即会是人的种了。
这里的根本问题还是具体事物如何分有理性(从而获得它的名称)的问题,
也就是分离存在的理型本来应该是唯一的,它为什么能被数量众多以致无限的事物分有呢?
这个问题柏拉图在其《巴门尼德篇》中已经自觉地提出了,但是他并没有能解决这个问题,也根本不可能解决问题。
亚里士多德指出,以它们为例,“动物”作为“实体”,数量上是无限多的,它们每一个都分有“动物”这个理型,也就是每一个都是“动物本身”。
而根据柏拉图的理型论,“动物本身”,亦即是“动物”的理型只能是唯一的一个,它怎么能被无限多的“动物”的实体分有而又保持其为唯一的特性呢?
这在柏拉图的理性论中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原文:
又(丑)所有组成为“人”的诸要素均将成为诸意式。
因为意式不能成为一事物的意式而又作另一事物的本体(这是不可能的);
于是示现于每一动物品种中的“动物”将是“绝对动物”。
解释:
b.还有,人由之构成的所有因素将都是理性;
这样它们(理型)中没有一个会是一个事物的理型并且是另一个事物的实体了;
这是不可能的。
于是,呈现在动物的第一个种中的“动物”将是“动物本身”。
原文:
又,每品种中之动物通式由何衍生,怎样可由“绝对动物”衍生这一“动物”?
这一“动物”的怎是就是它的动物性,又如何能存在于“绝对动物”之外?
解释:
c.再有,这个在每个种的“动物”是从什么引申出来的呢?
并且它将怎样从“动物本身”引出来呢?
或者这个“动物”(它的本质简单地是动物性)怎么能与“动物本身”分离存在呢?
这仍然是根据理型论的前提推导出的不可能的结论,从而证明了这个前提是不能成立的。
他指出构成人的因素,如两足的、无毛的等等,都是理型。
这些组成因素显然是多,那么它们怎么能分有唯一4的理型呢?
如果在动物的每一个种中的“动物”都是“动物”的理型,
那么这么多的“动物本身”是如何从唯一的“动物本身”引申出来的呢?
而且它们怎么能是与“动物本身”分离地存在的呢?
这一切显然都是不可能的。
原文:
又,(三)在可感觉物事例上这样的结论以及更荒诞的结论都得跟着出现。
假如这些后果是不可能的,那么有些人所主张的可感觉事物之通式显然不应独立存在。
解释:
在以上论证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最后得出了明显的结论:
(三)在感性事物的场合,这样的推论以及其他更加荒谬的推论都会随之而来。
那么,如果这些推论是不可能的,显然,感性事物就没有某些人坚持其存在的那种意义上的通型。
这一章的核心就是在论证:理型不是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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