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觉得坚持做某件事很困难,那就从它的最低标准开始,然后就是不停地去做,别理会什么慢、烂、丑、拉……它们和“做”比起来,都不是事儿。

——坤鹏论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156)-坤鹏论

第七卷第十七章(下)

原文:

又,何以这些事物,即砖石,成为一幢房屋?

明白地,我们是在探寻原因。

抽象地讲,询问即求其怎是,

有些事物如一房屋或一床铺,其怎是为目的,有些则为原动者;

原动者也是一个原因。

解释:

再者,为什么这些事物,比如砖石,可以成为一栋房屋?

很明显,我们探求的是原因。

抽象地说,发问就是求其怎是(本质),

对于有的事物来说,比如一栋房屋或是一个床铺,它们的怎是(本质)是目的,

对另外一些事物,其怎是(本质)则是原始动变者(第一推动者、最初运动者)。

原始动变者(第一推动者、最初运动者)也是一个原因。

原文:

在生灭成坏的事例上,所求当为动因;

而于事物存在的问题上则应并求其极因。

解释:

不过,在生成灭坏的事例上,所寻求的应该是动因;

而在事物存在的问题上,则寻求的应该是极因。

原文:

凡一词不能清楚地作为另一词的说明,询问的对象往往就没着落(例如我们问人是什么),

因为我们并没有在某一整体中确定地分析出某些要素来。

解释:

当一个词项不能成为另一词项清楚地说明,发问的对象往往就没有着落,比如我们问人是什么,

因为我们没有于某一整体之中确切地分析出某些要素。

也就是说,这是只是一个单纯的说法,而没有限定哪些是这个。

原文:

我们在发问之先必须揭示我们的命意;

如其不然,则询问仅是在有此物与无此物的边境中摸索而已。

解释:

我们在发问之前就必须揭示我们的命意,有明确的划分;

如若不然,这问题仅仅是在有无此物的边缘徘徊而已。

原文:

因为我们必然是从某些已知事物肯定了某一事物之存在,

所以才提出某一问题,这就该提出某些明确的内容;

例如“何以这些材料成为房屋”;

因为这些材料具有了房屋的怎是。

解释:

因为我们定然是从某已知的事物中肯定了某物的存在,

因此才会如此发问,这便应该提出某些明确的内容;

比如:“为什么这些质料可以建造成房屋”;

因为这些质料具备了房屋的怎是,

也就是说,房屋的本质呈现在这些质料之中。

原文:

“何以这一个体,或这身体,具此形式就成为人?”

解释:

“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个体,或是这个身体,具备了这样的形式就成为人?”

原文:

所以我们所探求的就是原因,即形式〈式因〉,由于形式,故物质得以成为某些确定的事物;

而这就是事物的本体。

解释:

因此,我们探求的正是原因,即是形式因,因此质料能够成为某些确定的事物;

而这就是事物的实体。

原文:

明白地,于是,一切单词是无可询问的,也无可作答;

对于这样的事物我们应另觅询问的方式。

解释:

很显然,于是,所有单词都是无可发问的,也是无可作答的;

对于这类事物我们必须用其他发问的方式来寻找。

原文:

因为从某些事物结合起来的,其整体既然是一,就应象一个完整的音节,而不是象一堆字母——音节有异于字母,

解释:

因为由某些事物结合而成的,整体既然是一,就应该如一个完整的音节,而不是像一堆字母——音节与字母不同,

原文:

βα不同于β与α,肌肉也不是火与土,(因为当它们分开时,整体如肌肉与音节就不复存在,而字母却存在,火与土也存在;)

解释:

ba与b与a不同,肌肉也不是火与土(因为它们分开的时候,整体如同肌肉与音节便不复存在,而字母与火与土却是存在);

原文:

于是音节不仅是一元音与辅音的两个字母而又成为另一事物了,

解释:

因此,音节不仅仅是由一个元音与辅音的两字母而成为另一个事物,

原文:

肌肉不仅是火与土,或热与冷,而也已成为另一事物:

解释:

肌肉不仅仅是火与土,或是热与冷,而成了另一个事物:

原文:

——于是,假如这所合成的另一事物,本身必须是一要素或为要素所组成,

解释:

——于是,如果这合成的另一个事物,本身就该是一要素或是由要素而成,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156)-坤鹏论

原文:

(一)倘本身作为要素,同样的论辩仍将适用;

肌肉将以这另一事物与火与土来组成,而继续引伸这论辩,此过程将进行至无尽已。

解释:

(一)如果本身为要素,同样的说法一样适用;

肌肉将凭借这另一事物与火土来组成,而继续引发这说法,此过程将会无止境地进行。

原文:

(二)倘这是一综合物,则明显地它所综合的必不止一物(如为一物,则综合只能一物与其自己来结合了),这些我们在肌肉与音节两例上又可应用同样的辩论。

解释:

(二)如果这是一个复合物,则明显地其复合的不只是一物(如果是一物,那么这综合就只能是这一物与其自身),这点我们在肌肉和音节的例子上又可引用相同的说法。

原文:

然而这“另一事物”殊应异乎原事物,这不是“要素”而是“原因”,

正是原因使“这个”成为肌肉,而“那个”则成为音节;

其它各例也相似。

解释:

然而这“另一事物”必是该异于原事物,这不是要素而是原因,

正是原因使“这个”成为肌肉,而“那个”成为音节;

其他的各例也相似于此。

原文:

这些就是每一事物之本体,因为这是事物所由成为实是的基本原因。

解释:

这些就是每一个事物的实体,因为这就是事物所成为实是的基本原因。

原文:

又,虽则有些事物不是本体,好些本体却由自然过程凭它们本性形成的,

因此这些本体就近乎是这样的性质,这就不是一个要素而是一个原理。

解释:

再者,虽然有些事物不是实体,多数的实体却是由自然过程凭借其天性而成,

因此这类的实体就贴近于这样的性质,这就不是一个要素而是一个原理。

原文:

一个要素是作为物质存现于一事物之中的,这事物若被分析就析为要素;

例如α与β是音节的要素。

解释:

一个要素是作为质料存在体现于一个事物之中的,这事物如果要被解析开来即是要素;

例如a与b是音节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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