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的焦虑源于对未达到之结果的执念。

——坤鹏论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169)-坤鹏论

第八卷第六章(下)

原文:

但照我们所说,以一项为物质另一项为形式,其一为潜在,另一为实现,则疑难就消释了。

解释:

那么,怎么解决以上问题呢?

亚里士多德指出,在实体的变化中,一个因素是质料,一个因素是形式,

而且一个是潜在的(指质料),而一个现实的实体就是从潜能的质料转化为现实的形式,

即形式与质料结合而成的质料与形式结合体,新的统一体的现实的实体。

对于我们的探索,这样的难点就不复存在了。

原文:

因为这疑难与铜圆为“X”的定义所引起的疑难是一样的;

以X为一定义公式之符号,则X问题就在“铜”与“圆”合一的原因是什么?

解释:

因为这难点和“圆的铜”是“X”的定义所引发的难点是一样的;

以X为一定义公式的符号,那么X问题就在于铜与圆合一的原因是什么?

原文:

疑难可以解答;

这因为一项是物质,另一项是形式。

什么原因使潜在之是成为现实?

——(动因除外)使一个潜在球变成一个实在球的原因无它,这就由于两者的怎是。

解释:

难点可以作答;

因为这一个为质料,另一个为形式。

什么原因让潜在成为现实?

——(除了动因之外)让一个潜在的球成为一个现实存在的球,原因不是别的,而正是两者的怎是。

原文:

于物质有可理知与可感觉之别,

于公式常有一项物质和一项实现的要素;

例如“圆”是一个“平面图”。

解释:

对于质料来说,有可知(可思想)和可感觉的区别,

对于公式来说,总有一个质料的因素和一个现实性的因素;

比如“圆”的定义中的“平面图形”。

原文:

但事物之既无可理知物质,也无可感觉物质者,自身原就是某种元一与某种存在,

——有如个别本体,如质或量(这样在它们的定义中就不表现存在,也不表现元一),它们的怎是在本性上就是存在亦即元一;

所以这些就别无为之合一和使之存在的原因;

它们所由各成为“一”和“存在”者,既不为是它们各被包涵于“一”与“是”的科属之内,也不能说这些“一”与“是”可得脱离诸个体而独立存在,它们直接就是某种元一和实是。

解释:

不具有任何一种质料(既无可知,也无可感)的事物,也就是范畴,每一个都无条件地直接的或本质的就是统一体,

——正如某个个别的实体,如质与量(这样它们的定义中就不体现出存在,也不体现元一),它们的怎是在天性上就是存在亦即元一;

原文:

为解释合一这个疑难,有些人主于“参加”,

而将问题转到参加的原因又是什么,和所参加的又是什么;

解释:

由于这样的难题,有些人提出了“分有”,

而把问题转到“分有”的原因是什么,和所有“分有”的又是什么;

原文:

别的人又有主于“会通”者,如吕哥弗隆说知识是灵魂的“会通”;

解释:

有些人则主张“贯通”,比如吕科弗隆说知识就是灵魂的“贯通”;

吕科弗隆(约前4世纪上半叶),智者派成员,高尔吉亚的学生,属于第二代智者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最早提出刑罚起源于人们缔结的契约,即社会契约说,他认为,“法律只是一种互相保证正义的协定,它理应成为公民为善和正义的工具”。

吕科弗隆还认为,人们的个人权利是不可转让的自然权利,按其契约理论,为了保证这项权利,人们才缔结了建立国家共同体的契约,人们生来平等(和他们的个人权利平等)的观念,就是这个理论的基础,他否认人天生不平等,认为高贵的出身只是一个空名。

社会契约说后经伊壁鸠鲁发展,及至17世纪、18世纪为欧洲自然法学派发扬光大,其中尤其以卢梭、贝卡利亚为此说之集大成者。

原文:

另又有人说生命是魂与身的“综合”或“联结”。

解释:

另外,还有些人说生命是灵魂与身体的“结合”或是“关联”。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169)-坤鹏论

原文:

可是这些异名,引用之于实例还是一样的;

如健康状态,这就将说成是魂与健康的一个“会通”或“联结”,或“综合”,

象铜是三角形这样一回事,则将是铜与三角的“综合”,

而象物有白色这样一回事,也须说成表面与白色的“综合”。

解释:

这些不同的名词,引用在实例之上还是一样;

比如健康的状态,这就会说是灵魂与健康的一个“贯通”或是“关联”,或是“综合”,

比如铜是三角形的这一事例一样,就是铜与三角形的“综合”,

而比如物有白色的这一事例,也必须说成是表面与白色的“综合”。

原文:

理由是人们在寻找合一的公式,以及潜在与现实之间的差异。

解释:

这么做的理由就是人们在寻求合一的公式,以及现实与潜在的差异。

原文:

但如上所述,切身物质与形式本合一于相同的事物,其一潜在地是一,另一现实地是一。

解释:

但是,综上所述,密切相关的质料与形式本身合一的事物,其一潜在为一,另一现实为一。

原文:

所以这样询问它们合一的原因,正与询问一般事物何由而合一相似;

每一事物本然而为一,潜在与实现则若然而为一。

解释:

因此,如此去寻求它们合一的原因,就如同是在寻求一般事物为什么而合一一样;

每一事物本身那样就为一,潜在与现实则是似是那样地而为一。

原文:

所以,别的原因是没有的,原因就在某些事物为之动因,遂使潜在成为现实。

至于一切非物质事物则原都是全称元一。

解释:

所以,没有别的原因,原因就是在于某物的动因,使潜在成为现实。

而至于所有非质料事物则是原本全都是称为元一的,即这些事物本来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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