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医院的优劣在于大夫而不在于设备,学校的优劣的硬指标只有一个:教师。
——坤鹏论
第十卷第三章(三)
原文:
“别”与“同”的对反性质就是这样。
解释:
“不同”和“同”就是这样的性质对立着。
原文:
但“异”与“别”又不相同。
解释:
再往下,亚里士多德也一并解释了“差异”和“不同”的区别,
他表示,它们两对与“不同”和“同”是不一样的。
原文:
所谓“别”与“别个事物”并不必需在某些特定方面有何分别(因为每个现存事物总是或同或别),
解释:
所谓的“不同”和“某个别的事物”并没不必要在一个特殊方面是不同的(由于每一个存在的事物或是“不同”或是“相同”),
原文:
但说事物相“异”必需一事物与另一某事物之间具有某些方面之差异,
解释:
但是,如果说事物有“差异”,那么就必须是一个事物和另一个事物之间在某个特殊的相同方面有差异,
原文:
所以凡相异者必须在其所公认的相同方面求其所以为异。
解释:
所以,凡是有差异的事物,则必须在其公认的相同的一个方面上寻求其差异。
原文:
此所谓公认的相同处即科属或品种;
而所谓相异亦即在同科属上的品种之异,在同品种上的个别之异。
解释:
这里所指公认的相同的一个方面就是种或属;
而所谓的差异就是指在相同的种上的属的差异,在相同属上的个别差异。
原文:
凡事物无共通物质,而不能互为创生者(亦即属于不同范畴者),谓之“科属有异”。
解释:
只要事物间没有共通的质料,而且不是彼此互相产生的,就是在种的方面的差异,比如属于不同范畴的事物。
原文:
如同在一个科属之内,则谓之“品种有异”(“科属”的命意就指说两个相异事物〈品种〉间主要的“相合之处”)。
解释:
如果它们具有相同的种,种是指同两事物对于有差异的一事物就它们的实体方面给予同样的表述,那就是属的方面的差异。
亚里士多德在“差异”这个概念上的思路与他在逻辑学所讲的定义就是种和属差是一样的,他在这里讲的“差异”就是指“属差”意义上的差异。
原文:
相对事物皆属相异,对成性为“异”的一个种类。
解释:
最后,亚里士多德讲了对立,他指出,相对立的事物都属于是有差异的,对立性就是差异的一个分支。
原文:
归纳可以证明我们这个假定是真实的。
解释:
使用归纳法可以证明我们的这个假设是真的。
原文:
凡事物不仅互别而更别于科属者,
又事物之相别而仍隶于同一云谓系列者亦即在科属上相同者,
均可表现为有所相异。
解释:
所有不仅有不同且在种上有不同的,
又,事物的相互不同,而且使用同一称谓的所有,也就都是在种上相同的,
都可以表现出有所差异。
原文:
我们已在别篇说明了什么样的事物为“于属相同”或“于属有别”。
解释:
我们已在别处详述了什么样的事物是“于种相同”或“于种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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