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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鹏论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201)-坤鹏论

第十卷第四章(二)

原文:

若然,则这也可明白,每一事物只能有一事物为之对成

(因为极端之外既无它极,而在同时间内也不能有更多的极端),

而一般说来,如以差异论对成,则差异以及完全差异必须是两个事物之间的差异。

解释:

如果这样,那好么也很清楚,每一个事物只能有一个事物与之相对立,

即一个事物不能有多于一的对立,

因为既不能有任何比极端更加极端的东西,也不能在一个差异中有多于两个极端,

而一般说来,如果对立是差异,则差异存在于两者之间,完全的差异也如此。

这里说的是一个事物不能有多于一个的对立,

这是因为对立既然是距离最大的对方,也就是说对立双方彼此都是这个对立的极端,

既然是极端,那就不会有比极端更加极端的东西,否则那个极端就不能是极端了。

原文:

又,大家所承认的其它诸相对公式也必需是真实的。

解释:

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概括起来说:“对立的其他定义也都必定是真的。”

原文:

(一)所谓完全差异(因为我们不能在这差异范围以外为事物之“于属相异”或“于种相异”者另寻差异,这曾说明过在科属之内任何事物不能与科属以外事物比论差异),

解释:

(一)所谓的完全的差异(因为不能在这差异范围之外为事物的“在种中有差异”或“在属中有差异”另外寻求差异,这点我们曾经提及过,种属之内的事物不能与种属之外的事物对比差异),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201)-坤鹏论

原文:

(甲)不仅应是同品种事物之间的最大差异,

也该(乙)以同科属内事物之具有最大差异者为相对(这里所谓完全差异是同科属事物间的最大差异);

解释:

(1)这不仅应该是同种属间事物的最大差异,

也应该是(2)同一种属内事物的最大差异为相对立(这里所说的完全差异就是同种属事物间的最大差异);

原文:

以及(二)容受材料相同亦即物质相同的事物间,其差异最大者为相对;

解释:

以及(二)里含材料相同也就是质料相同的事物间,这差异最大的就是相对立;

原文:

与(三)归属于同一职能〈学术门类〉的事物,

其差异最大者为相对(一门学术处理一级事物,这里所谓完全差异就是同职能事物间的最大差异)。

解释:

与(三)归属于相同能力(同一学术门类)的诸事物,

它们的最大差异就是对立(因为一门学术处理一类事物,在这些事物中完全的差异是最大的)。

亚里士多德这里所说的定义,是指“对立”的定义。

它的基本定义是:“对立是最大的差异”,他指的这其他的定义主要有四个:

一是,对立是其他事物具有最大的差异;

二是,对立是在一个种之中最大程度的属性上的差异;

三是,在同一主体中属性具有最大的差异;

四是,在同一潜能下具有最大差异的属性,因为技艺或科学的潜能,一门科学就是处理一类事物的,涉及潜能而且是理性的潜能,它所处理的一类事物与另一类事物是当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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